2014年1月1日起電商出口享受退免稅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也能和普通外貿企業一樣,享受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該項政策的實施,意味著困擾我國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久的出口退稅制度“瓶頸”已被突破,此項政策將大大降低相關企業的成本,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同時對于促進外貿企業轉型升級也將帶來利好效應。
通知規定,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同時符合四項條件即適用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第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第二,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第三,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第四,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于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
通知還規定,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但同時符合另外三項條件的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第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第二,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第三,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
專家表示,此項政策的實施,可以降低企業的出口成本,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對于促進外貿企業轉型升級也將帶來利好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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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跨境電商出口退免稅政策將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其中,對于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政策,對于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政策。
主營3c、電子產品的跨境電商淘寶島首席執行官朱安順告訴記者:“我們每單可能只有幾十美元的產品,現在b2c電商沒有納入海關統計,所以一直沒有拿到過退稅,這對我們電商和中小企業來講是一個發展瓶頸?!?/p>
淘寶島一年有1000萬美元左右的營收符合退稅條件,朱安順說:“按照電子產品16%至17%的退稅率計算,跨境電商出口退免稅優惠政策每年將給淘寶島帶來160萬至170萬美元的退稅收入,這對電商和中小企業肯定是很大的利好?!?/p>
商務部數據顯示,2011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約1.6萬億元,2012年達到約2萬億元。2012年我國外貿增速為6.2%,而跨境電商貿易規模同比增速超過25%。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副主任張大明日前表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高速發展,2013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將繼續擴大,同比增速預計在30%左右。
第三方機構對阿里巴巴客戶銷售額的調查數據顯示,2012年阿里巴巴平臺活躍著8萬多個中國供應商,約占外貿出口企業的5%;創造了1.3萬億出口額,相當于中國中小企業外貿出口總額的20%。
艾瑞咨詢《2012-2013年中國跨境電商市場研究報告》預測,中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將持續高速發展,到2016年將達到6.4萬億元,占進出口貿易額的比重將達到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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