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海瀾之家商品,判刑!
7月14日,浙江嘉興桐鄉法院對一起淘寶店主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件進行宣判,判處被告人小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一千元,扣押在案非法所得和假冒服裝等物也被予以沒收。
今年3月,桐鄉濮院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的報警,稱其在網上買的“海瀾之家”襯衫做工粗糙,疑似假貨。王先生很疑惑,他去店里一看自己買的襯衫和店里的正品大相徑庭。王先生很是氣憤,立馬報了警。
公安和工商迅速鎖定了該店鋪,在其倉庫里查獲“七匹狼”服裝609件,“海瀾之家”服裝117件,“柒牌”服裝12件,“勁霸”服裝28件及相關領標、包裝袋、吊牌等物,總價值約25000元。
小成是個桐鄉濮院本地小伙,去年高中畢業后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工作,閑賦在家。他喜歡上網,就學著別人開起了網店。起步很艱難,小成試著賣過很多東西,但是不僅利潤薄,銷量也一般。看著家里不斷堆積的貨物,小成決定學著別人賣“名牌”。
他在自己居住的小區里租了一間房做辦公室兼倉庫,先后開設淘寶網店“澳群才子”和“炫狼服飾旗艦店”,將市場上購買的白坯衣服貼上假冒“七匹狼”、“海瀾之家”等名牌商標后進行包裝,并通過網店銷售。有名牌撐腰,加上之前的積累,小成的事業蒸蒸日上。短短幾個月,他制作、銷售“七匹狼”服裝共計300余件,銷售額為15300元,“海瀾之家”服裝共計470余件,非法所得達20200余元。
法庭上,小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法庭審理認為,小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且假冒兩種以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達60000余元,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小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予以從輕處罰。本案部分假冒服裝尚未流入社會,酌情從輕處罰。鑒于小成主動退繳非法所得,確有悔罪表現,依法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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