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總體方案》通過 紡織行業排污受限
中國環保部審議并原則通過《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總體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
目前大數據建設運行工作中基礎設施和系統建設分散、資訊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低、綜合支持和公眾服務能力不強的問題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將生態環保大數據建設來推動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過的《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總體方案》規定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強調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統一基礎設施建設,集中管理數據資源,推動系統整合互聯和數據開放共享,促進業務協同,完善制度標準和數據安全體系,透過五年的努力,基本建成大數據應用平臺、管理平臺和大數據環保云平臺架構,實現生態環境綜合決策科學化、監管精準化、公共服務便民化。
該《方案》還對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的保障措施及建設的工作安排等作出具體規定,要求各部門要切實增強生態環保大數據建設的緊迫感,加強推動力度。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做好頂層設計,推動數據資源全面整合共享。
為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強化監督管理,加快改善水環境質量,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情況開展考核,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情況考核辦法》。
該《辦法》規定考核的內容及適用范圍、原則、指標、方式、組織形式、步驟、時間安排、考核結果應用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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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EC)發布了一項規定,禁止歐盟所有成員國在銷售的紡織制品中使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s)。
根據歐盟官方公報上,修改后(REACH)法規將從本(2016)年2月2日生效,隨后企業將有五年的時間從他們的產品和供應鏈中去除化學品。
這意味著從2021年2月3日開始,歐盟市面上的紡織產品理應將不再含有NPEs。可以合理地預期在濃度等于或大于重量的0.01%的紡織制品或其各部分制品都可以在其正常的生命周期中,于水里進行清洗。
其術語中所謂的“紡織制品”(textile article)是指“任何未完成的、半成品或成品按其重量計算,包含至少80%的紡織纖維,或是任何產品的某一部分重量包含至少80%的紡織纖維,如服裝、飾品、室內紡織品、纖維、紗線、布料和針織布“。
然而,該項限制將不適用于二手紡織物品或不使用NPE的、完全由回收的紡織品所生產的紡織產品。
這項舉措開始于歐盟成員國在去(2015)年一致同意對化學品采取禁令之后。
在紡織產業中廣泛使用NPE是由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的報告- Dirty Laundry 2: Hung Out to Dry in 2011-所披露,它們指出在中國大陸的兩個供應全球成衣品牌的紡織加工廠發現其廢水中排放有毒化學品。
綠色和平組織也指出,在歐盟的REACH化學品規定的漏洞。雖然NPE被禁止使用在歐盟范圍內的紡織產品,但歐盟并沒有禁止進口含有NPE的紡織產品。
NPE在紡織上常被用作表面活性劑,并會分解形成有毒的壬基酚(NP)。綠色和平組織指出,壬基酚是持久性化學干擾激素,易在食物鏈中積聚,并且即使含量非常低也還是有危險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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