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期待“量質齊增”版的“中國式假期”
休息休假權是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在我國,保障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并不缺少法律依據和政策規定,但總體來看,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的落實雖然向好,但仍存在諸多問題。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根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職工能不能達到休假條件,全由單位自行把握,如果單位不執行,勞動部門也很難追究,現在的探親假并沒有要求強制執行。應當修訂和完善職工探親待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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