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布局跨境電商 推動“中國制造與中國創造”
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潘云鶴提交提案表示,跨境電商正在成為助推外貿發展的重要引擎,建議我國及早在全球布局跨境電商,推動“中國制造與中國創造”在全球崛起。
潘云鶴表示,將中國制造與跨境電商直接聯通就形成了M2C(生產廠家對消費者)和M2B(生產廠家對經銷商)模式,它能創造中國經濟發展的更大空間。加之,中國優秀企業大批產品的性價比已具備全球競爭力,跨境電商正好幫助它們提高聲譽、降低成本、擴大市場。
“但是,目前,我國跨境電商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潘云鶴表示,現行管理體制、政策環境還不能適應跨境電商的快速發展;國際物流體系和支付體系都不完善,企業規模小,海外倉儲能力有限,致使物流成本高、金融效率低;跨境電商大都處于發展初始階段,尤其缺乏M2C和M2B形式的龍頭企業;專業人才匱乏。
“如果我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加快網上跨境銷售與服務,就能促進網上絲綢之路的快速發展,為世界的經濟發展作出獨特的貢獻。”潘云鶴說。
對此,他建議,制定完善的政策體系,加快分類扶持跨境電商經營主體,鼓勵優秀制造業企業在電商平臺直接銷售、服務和使用大數據,鼓勵跨境網上銷售企業建設海外倉、體驗店等,以拓展營銷能力,引導外貿出口優勢企業積極進入跨境電商的供應鏈體系。同時加強全球物流營運能力,布局境外的營銷、物流和服務網絡,構建跨境電商支付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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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消協在去年“雙12”前夕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在93款“雙11”標示折扣力度相對較大的商品中,在“雙12”前夕有32款仍能以不高于“雙11”的價格購買,超四成商品價格不漲反降。
“偽打折”、假冒偽劣等現象屢見不鮮,一方面是因為商家誠信缺失,另一方面,作為承接各家電商、網店的載體,電商平臺也難辭其咎。對此,烏日圖表示,一些在電子商務發展中新遇到的問題,比如電商的平臺責任問題等都需要通過法律加以規范。
言外之意無外乎就是已經形成草案的《電子商務法》將對電商平臺追責機制進行更細化的規定。
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告訴記者,電商平臺也分兩種,一種是淘寶那種只提供平臺服務的平臺,另一類是如京東等既有自營板塊,同時也給一些商家提供服務的平臺。
但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平臺在提供服務的同時都收取了一定費用,那么從權責的角度來講,電商平臺都應當成為交易出現問題時的第一責任人。“平臺對于商戶和商品都有一套篩選機制,如果通過篩選的商戶和商品再出現問題,平臺肯定要擔責。”洪濤表示。
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電子商務法起草工作小組成員薛軍則表示,平臺是否該擔責應該根據網絡交易中介者的參與程度和身份來界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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