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不少商家用復雜的規則來進行“打折”

距今年“雙11”還有不到一周時間。與往年主要靠拼手氣、拼網速的玩法不同,今年“雙11”期間,“剁手黨”們要想買到物美價廉、心儀已久的產品,還要比拼智力、體力。網友們發現,今年眾商家促銷活動的內容紛紛推陳出新,規則更加復雜。網友們紛紛吐糟:“簡單粗暴的直接打折活動已經很難見到了,買個百十元的東西,得花幾個小時研究各類規則”“沒有‘奧數’功底已不敢應戰”。
據世界服裝鞋帽網了解,近年來,隨著國家監管部門監管力度與能力的提升,“雙11”愈發名副其實。正如,國家發改委在《2016年“雙十一”網購節綜合信用評價報告》中指出的:“這些年純粹打著‘降價促銷’旗號實際加價銷售的商家行為基本杜絕;過往曾被質疑過的‘甩尾貨’”等現象今年基本不存在?!笨墒?不良商家打著“雙11”幌子侵害消費者的情況卻依然并不少見。
“雙11”最重要的就是價格,去年,國家發改委受理涉及“雙11”網購節的投訴案件中,促銷優惠不實是消費者投訴最為集中的問題,占比62%,這里面一些是打法律擦邊球,如優惠條件限制多、保價承諾不保價等。而另有一些則是赤裸裸的價格欺詐,如虛構原價、虛構優惠幅度、結算價格高于標示價格、優惠承諾不兌現等。
實施價格欺詐的商家,不僅將因違反價格法受到行政處罰,更可能因欺詐消費者而承擔退貨退款并賠償三倍貨款的民事賠償責任。或許是見識到法律嚴懲欺詐消費者行為的力度,目前,少有商家明目張膽進行價格欺詐,幾乎所有電商在標注畫線價格時,都會標明并非“原價”以規避法律。與此同時,商家們侵害消費者權利的行為也逐漸走向了專業化、隱蔽化。
今年“雙11”還未到來,各大電商平臺就已經暴露出侵害消費者的諸多情況,如媒體曝光的“預售的商品必須單獨購買,無法合并訂單”,這侵害了消費者對商品的選擇權;“優惠券不點擊不生效“則涉嫌價格歧視。
而更加隱蔽的是,在這個“雙11”,不少商家開始用一些復雜的規則來進行“打折”。實際上,這些難以理解的規則,不僅難以讓消費者輕松購物,更加侵犯到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更嚴重的是,一些所謂“滿減”“預售”等活動存在著諸多消費陷阱,將直接侵害消費者的實體利益。
要讓消費者真切感受到“雙11”帶來的紅利,不能僅靠消費者擦亮眼睛,還需要監管部門堅定對各電商不誠信乃至違法行為迎頭就打的決心,需要執法者不斷提升執法水平,及時識破新伎倆,通過通報、公布典型案例、發布責令整改通知書等方式,對各電商平臺進行有效指引,一方面讓他們確保自售商品不出問題,另一方面,更要讓他們做好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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