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000971):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點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目前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如公司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13.2.1條規定的欺詐發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暫停上市,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鄂證調查字201861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97號),并分別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6日刊登的《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12號)、《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26號)、《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36號)、《關于立案調查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9-08號)。
公司正在積極配合調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結論性調查意見或相關進展文件。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如公司觸及13.2.1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將被停牌,直至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在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風險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
敬請投資者關注,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