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600273):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變更
證券代碼:600273 股票簡稱:嘉化能源 編號:2022-00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 2020 年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員工持股計劃的基本情況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開的 2020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的議案》和《關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同意公司實施 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開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開的 2021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的議案》和《關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同意對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進行調整,取消預留份額,增加部分中層管理人員及新增核心骨干員工持股。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非交易過戶至“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員工持股計劃”專戶,過戶價格為 4.89 元/股,過戶股份共計 10,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員工持股計劃”專戶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現有總股本的 0.70%,持股數量未發生變動。
二、員工持股計劃變更的情況 根據公司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草案規定,員工持股計劃設立后的變更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因參加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部分員工離職,其中含牛瑛山先生(截至本公告日,牛瑛山先生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目前仍為公司董事)、中層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骨干員工1人。
根據公司《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修訂稿)》的有關規定,公司將該部分離職員工持有的未歸屬的員工持股計劃份額轉讓給經公司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決定的符合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其中董事牛瑛山先生將其持有的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份額40.00萬股(占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4%)轉讓于現任董事兼副總經理邵生富先生,轉讓后,牛瑛山先生不再持有公司員工持股計劃份額,并相應修訂員工持股計劃的相關文件。 變更前的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名單及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持有人 職務 股數(萬股) 比例(%) 汪建平 董事、總經理 70.00 7.00 王宏亮 董事 50.00 5.00 牛瑛山 董事、副總經理 40.00 4.00 沈高慶 副總經理 40.00 4.00 王敏娟 副總經理 40.00 4.00 楊軍 財務負責人 40.00 4.00 中層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骨干員工 720.00 72.00 合計 1,000.00 100.00 變更后的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名單及分配情況如下表所示: 持有人 職務 股數(萬股) 比例(%) 汪建平 董事、總經理 70.00 7.00 王宏亮 董事、副總經理 50.00 5.00 邵生富 董事、副總經理 40.00 4.00 沈高慶 副總經理 40.00 4.00 王敏娟 副總經理 40.00 4.00 楊軍 財務負責人 40.00 4.00 中層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骨干員工 720.00 72.00 合計 1,000.00 100.00 根據上述變更事項,公司修訂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員工 持股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修訂稿)》,相關議案已經公司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開的 2020年員工持股計劃第三次持有人會議、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公司 2020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對公司董事會辦理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授權,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變更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即可實施,無需另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獨立董事意見 1、本次變更事項符合員工持股計劃的實際情況,已經 2020 年員工持股計劃第三次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相關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2、變更后的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情形。 3、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審議程序合法、合規。
四、監事會審核意見 監事會認為: 1、本次變更事項符合員工持股計劃的實際情況,已經 2020 年員工持股計劃第三次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相關決策程序合法、有效。 2、變更后的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內容符合《公司法》、《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情形。 3、監事會已對有資格參與本計劃的員工名單進行了核實,公司擬定的本計劃持有人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持有人條件,符合本計劃規定的參 加對象的確定標準,其作為公司本計劃持有人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議案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審議程序合法、合規。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變更事項已經取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變更事項符合《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已按照《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的規定就員工持股計劃變更事項履行了現階段所必要的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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