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宇(000803):有超3000萬集資借款未歸還
7月10日,*ST金宇(000803.SZ)收年報問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項加以說明或者補充披露:
1.年報顯示,公司報告期末貨幣資金余額為0.39億元,同比下降了63.8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期末余額為-1.11億元;資產負債率由2018年末的86.89%上升至128.50%;現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數由2018年同期的4.07下降至1.94。年審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了帶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的無保留意見。
要求公司:(1)詳細說明未來十二個月內是否存在集中到期的債務,如是,要求說明具體金額、到期時間和公司的還款安排;(2)結合公司截至目前的長短期債務、融資能力、資產負債結構、營運資金需求、已逾期的債務及其償還情況等,分析說明公司當前是否存在較大的流動性風險和可持續經營風險,如是,說明已采取或擬采取的應對措施,并作出必要的風險提示(如適用);(3)結合公司的收購標的山東十方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截至目前的經營情況,分析說明完成本次重組后,公司資產負債情況、現金流情況以及償債能力是否得到改善。
2.審計報告顯示,公司因借款事項被起訴,要求公司歸還借款人的本金和利息,公司進行了報案處理,后經過公司調查確認,該借款是在原控股股東成都金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宇控股”)控制公司時發生的集資事項,集資款被原大股東金宇控股使用,沒有計入公司賬上,后來金宇控股準備歸還,但沒有直接歸還個人而是把款項匯入公司賬上,公司計入其他應付款-金宇控股,公司收到款后也沒有支付給個人,借款人起訴公司要求歸還,現在公司、金宇控股和借款人經三方協商,金宇控股委托公司從應付金宇控股的應付款中支付。根據公司自查后提供的明細資料及有關說明,公司需要支付借款本息合計3,320.82萬元,在應付金宇控股的應付款中支付。年審會計師認為,由于該事項關系重大,有可能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要求公司:(1)詳細說明上述債務糾紛截至目前的進展情況;(2)結合上述債務發生的背景、時間、決策人、經手人、相關的決策程序、相關款項的去向和用途等,說明上述事項是否涉及原控股股東金宇控股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進一步說明是否存在需對以往年度的信息披露和財務數據進行更正的情形;(3)詳細說明金宇控股向公司匯入款項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金額、時間、背景等,進一步核查說明匯入相關款項是否為金宇控股歸還占用公司資金,公司收到款后未支付給個人的原因;(4)結合年審會計師的意見,分析說明該事項對公司的影響;(5)進一步核查說明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要求年審會計師就上述第(2)問、律師就上述第(1)(4)問、獨立董事就上述第(2)(3)(5)問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3.年報顯示,公司于報告期對房產板塊進行了剝離,轉讓了子公司南充金宇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宇房產”)的全部股權,2019年度金宇房產已不再納入公司合并范圍,公司及其子公司對金宇房產及其子公司形成了大額的應收款項,凈額為2.37億元,其中包含應收股利2,000萬元;公司為金宇房產子公司諾亞方舟擔保已逾期的銀行借款余額2,414.67萬元;其他應收款1.93億元。公司對原合并范圍內形成內部應收款項共計2.37億元進行單項減值測試,根據中聯評報字〔2020〕第811號、股轉協議以及相關補充協議約定,經測試,報告期該款項產生的預期信用損失額為8,341.08萬元。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披露的《關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權的公告》顯示,為保障賣方相關債權的安全實現,買方應在交割完成后以標的公司的資產繼續為賣方提供等額(含上市公司的應收股利)的融資擔保;在標的公司實現扭虧為盈,息稅折舊及攤銷前利潤(即ebita值)為正值時,標的公司應將當年度ebita值的20%用于向賣方(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子公司)償還借款。
要求公司:(1)結合公司對金宇房產上述其他應收款的具體構成、金額、賬齡結構、發生背景等,進一步說明截至目前買方為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的情況,是否已按約定履行相關保障措施,如否,要求說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或擬采取的措施;(2)結合金宇房產2019年度的經營情況,說明公司對其應收款的回收進展,尚未收回的原因及其對公司的影響;(3)詳細說明公司對上述應收款項進行減值測試的具體過程,進一步說明公司計提的預期信用損失額的合理性、充分性。要求年審會計師就第(3)問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4.年報顯示,公司報告期末其他應收款余額中,包含其他類款項7,979.26萬元,同比增加了2,337.90%,占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的79.37%。此外,年報稱,公司于報告期根據法院司法判決,剝離非全資子公司江蘇北控智臨電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臨電氣”),該公司原股東需要向公司返還已支付的股權轉讓款7,667.00萬元,該款項經單獨減值測試,報告期計提了211.12萬元的預期信用損失。同時,公司報告期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余額前五名的其他應收款中,包含了智臨電氣的往來款1,709.62萬元,公司對其計提了166.51萬元壞賬準備。
要求公司:(1)詳細說明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中其他類款項的具體構成,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主體及其關聯關系、交易背景、涉及金額、賬齡結構、目前的收款情況、壞賬準備計提情況等;(2)詳細說明公司截至目前關于上述股權轉讓款的收取情況,并說明公司對其進行單獨減值測試的具體過程,計提211.12萬元預期信用損失的原因、依據、合理性以及充分性,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3)詳細說明公司與智臨電氣往來款的發生背景,截至目前的收款情況,壞賬準備計提的原因、依據、過程、合理性和充分性。要求年審會計師對第(2)(3)問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5.年報顯示,公司商鋪租賃業務2019年實現的營業收入為1,039.99萬元,占報告期總營業收入的44.20%;實現的毛利率為41.29%,同比上升78.59%。要求公司對比2018年與報告期商鋪租賃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市場環境等,說明公司2019年度商鋪租賃業務毛利率有較大幅度上升的原因。
6.年報顯示,公司報告期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損失5,841.88萬元,2018年未進行計提。要求公司結合報告期內計提減值損失的相關固定資產的具體構成、資產狀態、使用情況等,說明公司于報告期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原因、依據及其合理性,進一步說明相關計提是否充分、及時。要求年審會計師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
7.年報166頁顯示,公司作為擔保方,為北京北控光伏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關聯人合計提供了2億元的擔保;作為被擔保方,接受了諾亞方舟提供的2,450萬元的擔保。要求公司核對前述披露內容的準確性,并說明關聯擔保的審議和臨時信息披露情況(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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