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緩解用棉困境 棉花滑準稅配額落地
日前,發改委發布公告稱,近期發放2022年第一批棉花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配額,數量為40萬噸,全部為非國營貿易配額,限定用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
根據2021年9月26日發改委第7號公告公布的《2022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89.4萬噸,其中33.3%為國營貿易配額。
以此推算,2022年非國營貿易的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約60萬噸,加上此次全部為非國營貿易的滑準稅配額,非國營貿易的關稅配額+滑準稅配額總量約100萬噸。
2021年,發改委也曾發放70萬噸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同樣全部為非國營貿易配額。
2021年的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總量同樣為89.4萬噸,其中33%為國營貿易配額。
今年的非國營貿易關稅配額總量與去年相同,滑準稅配額目前少30萬噸。
但和往年不同的是,公告中也指出這是第一批發放的進口滑準稅配額,后期或將根據市場需要增發數量。從整個公告來看,國家保供穩價的決心是非常大的。
本次滑準稅的40萬噸限定用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這一分配做法與2020年相同,與2021年的40萬噸限定用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也沒有變化,但是,在2021年共發放了70萬噸滑準稅配額,除了40萬噸限定用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另外30萬噸不限定貿易方式,而且2021年獲得配額的企業申領配額證時可自行選擇確定貿易方式:企業可單獨申請加工貿易配額或不限定貿易方式的配額,也可同時申請。
發改委公告中稱,3月14日至25日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材料。企業通過使用獲得的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進口的棉花由本企業加工經營,不得轉賣。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棉花配額證》的企業,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縱觀近兩年的棉花市場情況,當前無論是國內棉花價格,亦或是國際棉花價格,都處于十年以來的歷史高位。從上表數據可以看出,2022年國內市場新疆棉價格年度上漲6500-6900元/噸,漲幅40.00%-41.57%,進口棉價格年度上漲6650-6950元/噸,漲幅36.14%-47.16%。紡織企業面對高價的棉花,用棉成本大幅上升。
2021年四季度以來,國內紡織行情走弱,訂單跟進乏力,高棉價使得紗企用棉問題越發凸顯。2022年春節后,上下游價格傳導不暢,紗線庫存持續增加。同時,高額的用棉成本、庫存增紗價降使得紡織利潤大幅壓縮。
紡織企業亟需低價棉花以應對目前用棉困難的問題,國家發放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這種現狀,保障紡織企業用棉需求,調整產業結構。
棉花進口關稅
根據《2022年關稅調整方案》,棉花是8類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的商品之一,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
具體稅率如下:
普通稅率 125%
最惠國稅率 40%(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適用滑準稅形式暫定關稅)
關稅配額稅率 1%
參照發改委2021年第7號公告,有89.4萬噸棉花可以以1%的關稅配額稅率進口,此次發放的40萬噸屬于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配額,適用進口滑準稅。
滑準稅計算方式
1.當進口棉花完稅價格高于或等于14.000元/千克時,按0.280元/千克計征從量稅;
2.當進口棉花完稅價格低于14.000元/千克時,暫定從價稅率按下式計算:
Ri=9.0/Pi + 2.69% × Pi - 1
對上式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其中Ri為暫定從價稅率,當按上式計算值高于40%時,Ri取值40%;
Pi為關稅完稅價格,單位為元/千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22年 第2號
為保障紡織企業用棉需要,經研究決定,近期發放2022年第一批棉花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配額(以下簡稱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現將配額數量、申請條件等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配額數量
本次發放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數量為40萬噸,全部為非國營貿易配額,限定用于加工貿易方式進口。
二、申請條件
2022年3月1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
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申請企業還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
(一)紡紗設備(自有)5萬錠及以上的棉紡企業;
(二)全棉水刺非織造布年產能(自有)8000噸及以上的企業(水刺機設備幅寬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2000噸,幅寬大于3米的生產線產能認定為4000噸)。
三、申請材料
(一)2022年第一批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申請表,電子版可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http://www.ndrc.gov.cn)下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2022年棉紗、棉布等棉制品的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一張。
四、分配原則
根據申請者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包括歷史進口實績、加工能力等)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
五、申請時限
(一)申請企業于2022年3月14日至25日向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材料。
(二)各委托機構于2022年3月29日前將企業申請材料送達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并抄送商務部,同時將申請表中所包含的信息上傳至重要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適時下達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
六、信息公示
(一)為方便公眾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申請企業提交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申請企業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并規定)。
(二)公示期內,任何主體均可就公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舉報。公眾提交舉報意見的期限屆滿后,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委托被舉報申請企業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進行核查。
(三)核查期間,被舉報申請企業有權通過書面等方式,就所舉報的相關問題向委托機構提出異議。委托機構審閱被舉報申請企業提出的異議并完成調查核實后,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就舉報意見的真實性反饋核查情況。
七、其他規則
(一)企業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虛假申報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請表中所作承諾的失信企業,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二)企業通過使用獲得的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進口的棉花由本企業加工經營,不得轉賣。
(三)獲得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的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機構組織開展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申請、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及時如實提供檢查所需資料數據。
(四)對虛假填報申請表、偽造有關資料騙取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未按有關規定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委托機構相關要求開展棉花進口業務的,將收繳其配額證,并限制其今后申請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和滑準稅配額。
(五)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棉花配額證》的企業,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2年3月9日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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