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服裝鞋帽網首頁 > 正文
勞動協議與勞動合同一樣嗎?
因為掌握關鍵技術配方的員工不辭而別,企業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日前,浙江溫州一民企老板將跳槽的員工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賠330萬元的經濟損失費。據了解,這起我國目前為止賠償金額最大的“跳槽官司”已由溫州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調解。 2002年6月1日,四川省達縣的王新受溫州合力革業有限公司聘請,擔任該公司總工程師助理一職。2003年1月7日,公司為留住人才,特地和王新簽訂了一份“技術人員入股合作協議”,約定王新可以技術入股,合作期為5年。 2003年7月1日,王新以回家探親為由向合力公司請了假,此后五六個月沒來上班。后經公司調查,原來王新跳槽到了溫州華泰皮革有限公司擔任技術主管。 對此,溫州合力革業有限公司將王新告上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他賠償各項經濟損失330萬元。 王新認為,他的所作所為并不違法。他與合力公司簽訂的“技術人員入股合作協議”并非是勞動合同。 這起官司最大的爭議點落到了“協議書是否等同于勞動合同”這個問題上。浙江天屹律師事務所的金迎春律師認為,協議書并不等同于勞動合同,他說,作為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做到詳細、明確,涉及雙方違約方面也一定要具體。
世界服裝鞋帽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世界服裝鞋帽網sjfzxm.com"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世界服裝鞋帽網所有,轉載請注明"來源:世界服裝鞋帽網sjfzxm.com",違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