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股票回購交易
“賣,還是不賣?”急需資金的企業常面臨被迫變現股票的艱難選擇。而隨著股票回購交易的啟動,這一難題將被化解。
《財經》記者獲悉,近期,國信證券、銀河證券、國泰君安證券六家券商參與了此項新業務的前期研究。
證券回購交易是指證券買賣雙方在成交時就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以某一價格進行反向成交。其實質是,證券持有者以證券作質押,從資金融出方獲得一定期限內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后歸還借貸資金,并支付一定利息。與出賣股票獲得資金的方式不同,回購交易中的股票持有人只是階段性地失去股票的所有權。
回購交易分為質押式和買斷式。二者區別在于:質押的股票是否過戶給資金融出方,在買斷式回購中,需要過戶,且在回購期間,資金融出方可以用標的資產進行回購融入資金或者賣出該筆資產;而在質押式回購中,則無需過戶,且雙方均不得動用質押的股票。
據參與研究的券商人士介紹,六家券商研究的股票回購交易都是買斷式。部分券商設計的方案已報給上交所,一些交易細節仍在討論中。
股票回購交易采用買斷式回購主要出于管理風險的考慮。上海一家券商的部門負責人稱,客戶的股票資產要徹底過戶給證券公司,并放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凍結。而客戶在獲得資金后,可以將資金用于各種項目的投資。
目前,客戶可以通過與券商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獲得資金或證券,但獲得的資金或證券只能在證券市場內進行交易。與之相比,股票回購交易所獲得的資金用途無疑更為廣泛。
但這也增加了資金融出方的風險。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的高管坦陳,各個券商針對股票回購交易賬戶體系尚未健全,對客戶融資投向風險的審核并不是券商的強項,如何把握股票回購交易的風險是各家券商必須面對的挑戰。
而在現有的幾種交易方案中,各家券商對風險的判斷主要集中在客戶信用評估。對客戶融資的用途沒有過多關注。一位參與設計方案的券商人士表示,券商在對客戶投資項目的風險審核上,跟銀行相比有差距。
出于對風險控制的考慮,管理層要求證券公司對股票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進行全額凈資本扣減,即券商拿出多少資金開展此項業務,在計算凈資本時須減去相應的資金額,這也就意味著只有少數凈資本充足的券商能開展此項業務。
目前,凈資本超過100億元的證券公司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光大證券(601778.SH)、招商證券等九家。而此次參與該項業務研究的六家券商最有可能率先成為試點。
而在應對市場風險方面,各家券商方案則設計了平倉制度。前述上海的券商人士稱,券商折價購入股票后,如果交易資產市值快速下跌,券商會根據合同要求客戶提前贖回,如果不能提前贖回,券商將強行平倉。此外,上交所和各家券商仍在探討增加客戶“補倉”的環節,但具體規則還沒敲定。
股票回購交易作為短期融資的手段,一方面,幫助企業補充經營性資金,另一方面,也拓寬券商收入來源。
在各家券商的方案中,融資期限包括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不等,但都不超過1年。
客戶從券商處能夠融入的資金額則取決于其提供的股票資產,不同股票的折扣有差異。客戶融資的利率也會視客戶信用情況而定。據了解,上交所暫未對標的股票的折扣率和融資利率制定統一標準,券商有較大的自主權。
深圳一家券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能夠參與買斷式回購交易的股票會有一個范圍,理論上比目前融資融券90只標的證券的范圍要大。
股票買斷式回購交易將通過上交所大宗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一位接近上交所的人士透露,上交所針對券商的此項業務放開了一些大宗交易平臺的規則。
不過,受制于凈資本的約束,可以預見這項業務推出初期券商能拿出的資金相對較少。某大型券商風控部門負責人表示,該項業務對券商盈利的貢獻也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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