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用工荒:為員工提供更多保險保障
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今天的中國,諸多用工荒”現象也在繼續。
記者從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農民工招聘會上發現,餐飲服務業、制鞋、食品加工、制衣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的普通操作工最為缺乏,求職的外來工數量,遠遠達不到用工需求。一些企業反映,雖然放寬了用工條件,開出的月薪甚至從1100多元上漲至2500元,并免費提供食宿,仍然招不到人。
近幾年屢屢上演的“用工荒”現象,暴露出我國在社會分配、產業結構、勞動者素質等諸多方面存在的不合理之處。有專家特別提到,農民工短缺,源于權利和制度的短缺。政府應將“用工荒”作為完善勞動力市場的契機,比如為農民工提供更多的社會保障,以緩解“用工荒”現象。
對此,保險界專業人士認為,用人單位未能解決員工的后顧之憂,導致員工福利不足,是造成“用工荒”的原因之一。但在全球生產原料上漲、用工成本增加的背景下,用人單位如何能夠兼顧成本和員工福利?
一種建議認為,除提高薪資、降低用工要求、提供免費食宿等誘人條件外,企業主可購買相應的保險,如雇主責任保險,作為一項額外的員工福利來滿足員工對安全感的需要,既能吸引員工和留住員工,又能通過小額的保費支出轉移企業可能面臨的因現有人力喪失而需額外支出人力成本的風險。
蘇黎世保險責任險部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公司曾經推出“企業無憂”雇主責任保險。顧名思義,是為雇主提供員工在受其雇傭過程中,因工傷意外提供的風險保障,每次賠償額度高達500萬元人民幣,同時附加員工的非工傷意外保障,如意外醫療費用、停工留薪補償、住院補償等,每次賠償額度高達100萬元人民幣。
“只要員工與雇主之間有合同關系,雇主責任險就對該員工有保障作用,這不同于政府強制的社會保險及團體意外保險,企業在投保時不需要對員工逐一登記。”該負責人稱,這符合用工單位臨時工居多、人員流動較為頻繁的現狀,一方面辦理社保手續相對復雜,尤其外地員工難以迅速轉移社保關系,另一方面,為短期的工作辦理社保并不現實,但在保險“真空期”,企業需要防范因員工保障不周全導致企業損失的現象。
“企業雇員一旦出險,雇主責任保險作為商業保險,其賠付獨立于工傷保險和團體意外保險(醫藥費除外),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獲得賠償的員工,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途徑獲得賠償。”該負責人稱,雇主責任保險的設計和推出,正是充分考慮到農民工群體流動性強、對保費承受能力低等特殊情況,并且該人群往往處在生產第一線,發生意外的可能性相對更大。
節后,各用人單位為招工一事絞盡腦汁。業內專家建議稱,企業雇主如果“未雨綢繆”,通過購買雇主責任險等方式提高員工福利待遇,在招聘時將相關保障計劃寫進“招聘啟事”,或能提高招工的“籌碼”,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用工荒”現象,這同時與《勞動合同法》有關“招聘透明”的要求相吻合,是有效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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