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化中的政策難題:投資回流境內市場
當境外市場上的人民幣存量達到一定程度后,就會產生投資回流境內市場的需求。盡管經常項目下的貿易結算是人民幣跨境流通的渠道之一,但資本項目下各種投融資業務是更為多樣,規模也更大。因而伴隨人民幣離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需要在經常項目結算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人民幣資本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
可問題是,人民幣離岸市場的初期發展,高度依賴于人民幣回流境內的規模和程度,盡管可以利用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程度以及借助“人民幣外匯”的外債額度的審批等進行風險控制,但這也同時會制約離岸市場的發展。
“人民幣國際化的過程,不可避免地要觸動我國的資本賬戶與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問題。有其他國家相關教訓所證明,我們必須認識到,如果說人民幣國際化可能產生較大的風險,主要并不在于貨幣職能作用地域和領域的擴大,而在于與此相伴的資本賬戶開放和匯率自由浮動區間的政策搭配和進程。”陳道富稱。
不過,當一國貨幣成為大宗商品定價貨幣、貿易結算貨幣和儲備貨幣后,該國對經濟失衡的匯率調整卻是無效的。央行行長周小川曾表示,從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后金融危機屢屢發生且愈演愈烈來看,全世界為現行貨幣體系付出的代價可能會超出從中的收益。
不僅儲備貨幣的使用國要付出沉重的代價,發行國也在付出日益增大的代價,“危機未必是儲備貨幣發行當局的故意,但卻是制度性缺陷的必然。”
因此,貨幣當局既不能為了增強本國貨幣的國際職能而忽略國內目標,因為往往無法同時兼顧國內外的不同目標:既可能因抑制本國通脹的需要而無法充分滿足全球經濟不斷增長的需求,也可能因過分刺激國內需求而導致全球流動性泛濫。
鑒于這樣的兩難,創造一種與主權國家脫鉤并能保持幣值長期穩定的國際儲備貨幣,從而避免主權信用貨幣作為儲備貨幣的內在缺陷,一直是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理想目標。
僅在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就與歐洲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等5家境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新簽署協議總規模為7520億元人民幣。在此之前,央行自2008年年底以來,已與韓國、馬來西亞、阿根廷、冰島、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阿聯酋等諸多國家的央行或貨幣當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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