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質量門事件:違法成本低
一次次的“質量門”,一份份“不合格”的報告,不由得令人發問:究竟是誰寵壞了這些國際大牌?
據深圳廣電集團援引一位奢侈品業界“深喉”報料:一些奢侈品專賣店存在“看人下菜”的現象,不少消費者買入的大品牌包包,其實都是A貨。某一線奢侈品代理商李先生透露,他在國內某三線城市調研時,發現某知名品牌專賣店內假貨泛濫,商家甚至明目張膽地將其放在柜臺上。而對于香港的幾家大型購物商場,包括新港城、海港城及銅鑼灣商圈,李先生透露,香港專賣店柜臺上擺放的樣包均為真品,但導購人員從貨柜里提取的新包,就存在假貨的可能性。
此外,奢侈品牌在生產環節的把控上還未做到位,有的甚至睜一只,眼閉一只眼。2013年,有媒體曝出消費者投訴其購買的標為100%小羊皮的Armani女皮衣,經檢驗后發現面料材質為兔皮的新聞。仔細查明才知,該件皮衣吊牌上所顯示的經銷商是國內某家公司。
事實上,國際奢侈品大牌與國內代加工廠之間的微妙關系早已不是秘密。品牌為了分攤成本,將更多的精力放在形的塑造和營銷上,而把核心的加工授權給第三方代工廠進行生產。
在銷售環節,一些品牌企業也會“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一位銷售人員表示,品牌服裝在進駐大型商場之前,要經過嚴格的檢測。但一些品牌企業在進駐商場之前送檢的都是合格品,但在進駐之后為了增加利潤,就未必能保證銷售的都是送檢品質量了。
為什么這些國際知名品牌會成“黑名單”上的??湍?專家認為,處罰力度弱,違法成本低,是一些企業“無所畏懼”的原因。
一位專業律師告訴記者,依據現行的《產品質量法》,對違法違規企業僅處以貨值3倍以下罰款,處罰力度過低,而且操作上仍有較大的彈性空間。并且,當前實施的《產品質量法》整體框架也是1993年制定的版本,20多年過去了,一些條款和處罰力度已經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
此外,盡管目前已經建立共享平臺,但是工商、質檢、財稅部門仍然各自為政,數據應用上還是“單打獨斗”。一家受到質檢部門查處的企業,在工商部門仍是信用A級。為此,浙江省質監局產品質量監督稽查處處長沈華清認為,應當建立統一的企業代碼和統一的“黑名單”制度,加強監管的“合奏”。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加強懲罰力度很重要,但建立一個統一的誠信體系更迫切。比如應依據服裝品牌建立查詢系統,消費者可以隨時查閱某一品牌的誠信狀況,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消除“信息不對稱”,對違法違規企業和廠家構成實質性的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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