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休假模式該怎么開啟才好
近日召開的2016年全國旅游工作會議透露,推動地方和企事業單位在保證每周法定40小時工作時、不影響群眾辦事的前提下,創造條件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去年下半年開始走進公眾視野的這一模式,再度引發熱議。
公眾對兩天半短假普遍持歡迎態度,一些網友表示,寧愿加班也要半天休假。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擔憂,認為很多企業連周末雙休都落實不了,何談兩天半短假?還有人提出不少新問題,例如,如果政府部門都放假,公眾利益受影響怎么辦?醫院都放假了,病人如何看病?學校放假了,誰來照看小孩……對此,政府部門在出臺配套的綜合改革制度時,必須加以考慮。
“2.5天休假模式”的提法,最早始于去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意見》 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自去年11月份以來,河北、江西、重慶等地相繼出臺意見,明確提出鼓勵2.5天休假模式,并進行了一些積極嘗試。而在今年年初的地方兩會中,不少地方政府更是明確提出在2016年鼓勵夏季2.5天休假制度。然而,許多地方更多還是在重復上述國辦的“若干意見”,這種鼓勵更像是一種口頭鼓勵,而較少有地方政府真正拿出務實政策激勵用人單位予以落實。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說明,政策落地還需要在如何“錯峰休假”“彈性休息”上進行更多的積極探索。
總的來說,積極探索有兩個層面:
一是從道理層面把政策目的講清楚,以獲得更多政策認同和支持。政策調整的直接目標是,在不調整每周工作40小時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通過挪動工作時間,增加整塊的休閑時間。政策調整的經濟意義是顯而易見的,比如,夏季“2.5天小長假”通過“零存整取”的方式,給人們更多整塊的休息時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刺激消費。而以雙休日和小長假為主體的休閑安排,對于促進周邊旅游、鄉村旅游,促進城鄉互動,也有積極作用。但不能把政策調整單純地理解為拉動經濟,而要看到其背后還有更多社會意義,例如,人們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更靈活有效地享受閑暇生活,而這恰恰是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升后人們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變化相吻合的。
二是從實踐層面切實通過制度安排,在企業利潤和員工休息、百姓辦事需要和政府辦事效率之間取得平衡。讓公眾更好地享受閑暇生活真正轉化為積極的經濟社會效益,首先要確保不影響既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比如,如何確保公務部門尤其是一些窗口周五下午不出現職能空缺;如何安排學校周五下午的課程,而不增加接送和照顧孩子的家庭困擾; 如何安排醫生排班,而不造成周五下午的“醫生荒”,等等。此外,還應當鼓勵人社等多部門同旅游部門協同推進、形成合力;通過工會等組織,鼓勵企業更愛護職工,在有可能的條件下給員工更合理的工作與休閑安排。
說到底,要讓2.5天休假不成為紙面上的權利,關鍵還得看能否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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