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對服裝出口給予現金激勵 促進服裝產業發展
在商業供應部對財政部做出指示之后,尼泊爾的服裝工業在出口時可能得到2%的現金激勵。
商業供應部的秘書喬希說,商業供應部向財政部提出了一份建議,指示現金激勵程序。這份建議還包括了一項提議,允許對服裝工業提供2%的現金激勵。
喬希說,商業供應部還要求財政部擴展對向印度出口服裝的工業家的現金激勵機制。這是因為部分出口商在向印度出口服裝的時候,避免利用銀行渠道,這導致了欺詐行為的發生。
商業供應部指示財政部對服裝行業之外的其他工業部門給予2-3%或者2-4%的現金激勵。喬希補充說,他們要求財政部給予兩種類型的現金激勵,而不是給予2%、3%和4%三種類型的現金激勵。
在內閣2011年6月9日作出決定之后,政府逐步形成了現金激勵的標準,依據此標準,出口商出口30-50%附加值的產品將由資格獲得2%的現金激勵,而出口50-80%附加值的產品,能夠獲得3%的現金激勵,那些附加值超過80%的產品,將得到4%的現金激勵。
自從發起了現金激勵機制以來,政府和工業家之間產生了分歧,這是由于確定產品附加值的過程十分復雜。
參照幾個現金激勵的并發癥和少數量的建議,工業部要求商業工業部闡述一份新的現金激勵過程的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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