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服裝鞋帽消費投訴質量問題居多
今年1至2月份,武漢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共接到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54688件。投訴熱點主要集中在通訊產品、服裝鞋帽、交通運輸服務三大類。
通訊產品投訴同比增兩成
今年1至2月份,涉及通訊產品投訴2199件,同比增長兩成以上。質量問題投訴最多,以私貨、山寨、翻新、高仿手機投訴居多。其次為售后服務問題,主要集中在手機退換貨過程中拖延維修、拒開維修單等方面。
今年元旦,王先生在廣埠屯一手機市場,看中一部國產紅米手機,價格700元,商家要求先付款再驗機,但消費者付款后發現,手機竟然是一部高仿機,要求店家退機遭拒,遂求助于工商部門。經工商部門調解,商家為消費者更換了一部紅米新手機。
服裝鞋帽類投訴居高不下
今年頭兩個月,涉及服裝鞋帽類投訴2026件,居高不下。鞋子質量問題仍居投訴第一位。
朱先生于去年圣誕節期間,在武昌大成路一家鞋店買了一雙皮鞋,穿了兩天后發現皮鞋脫膠。他與商家聯系,工作人員以消費者有腳氣,腳出汗導致鞋子脫膠為由,拒絕處理。消費者憤而投訴。經工商部門調解,商家為消費者更換了一雙新鞋。
物流服務易丟貨物
2014年1月和2月,交通運輸服務類的投訴達1274件,快遞服務投訴量占交通運輸服務類投訴量的四成,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配送不及時、不按規定提供“先驗貨后簽收”服務、物品損壞后賠償標準過低等等。
吳先生于去年12月下旬,委托硚口區一快遞公司托運貨物至漢川,可貨主一直沒收到貨,查詢后得知貨物已丟失,快遞公司同意按貨物價值的40%賠償,消費者認為不合理,打12315投訴。后經工商部門調解,商家同意全額賠償。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根據《合同法》規定,交納“定金”后,如果消費者違約,商家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商家違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給消費者。
而交納“訂金”就不同,商家可以與消費者協商退還“訂金”。
購買房產商家多使用“定金”,如果消費者反悔,商家就不愿意退“定金”;汽車商喜歡用“訂金”,提車時再加價,如果車主不加價,即使退“訂金”也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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