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箱包制鞋廠將持證經營
全面推進職業衛生基礎建設
在《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職業衛生工作要點的通知》中提出,到2014年底,全省60%以上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達到基礎建設的要求;現狀檢測評價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0%以上;職業病危害較重的用人單位全部完成“兩個檔案”標準化建設。
在實現的過程中,將全面推進用人單位在責任體系、規章制度、管理機構、前期預防、工作場所管理、防護設施、個人防護、教育培訓、健康監護、應急管理等十個方面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從現狀檢測評價、“兩個檔案”標準化、危害申報、宣傳培訓和執法監察等方面入手,以危害較重的行業、國有大中型用人單位、行業集中的地區為重點,逐步推進。對開展專項治理的行業,相關用人單位要在規定的治理時限內完成基礎建設工作。
積極落實職業衛生承諾制
《通知》中提出,將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全部納入承諾制范圍,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
以安全生產承諾制為契機,強化用人單位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職業病防治責任,用承諾和培訓的形式,進一步明確、落實主要責任人的15項職責和用人單位的25項主體責任,增強其做好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責任感、積極性和自覺性。
將職業衛生重點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并將其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評級、安全生產許可的一項重要內容,以標準化為突破口,逐步實現職業衛生與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融合。
擴大承諾范圍,將存在粉塵、有毒物品、噪聲、高溫、電離輻射和非電離輻射等職業病危害的企事業單位納入承諾范疇。
在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中加入職業衛生內容,將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與用人單位誠信等級掛鉤,對誠信等級高的,在職業衛生“三同時”、檢測評價、健康監護、危害申報、監督檢查等方面給予特殊政策優惠;對誠信等級低的,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用正反兩方面措施,提高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加快構建職業病防治責任體系和考核體系
明確各級、各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職責,構建職業病防治責任體系。將職業衛生納入對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對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中補充完善職業病防治的相關內容;加大對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各級各部門的職業衛生考核比重。
利用安委辦這個平臺,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原則,起草并出臺各級各部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及分工的相關規定。
加強與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研究、解決職業病防治,尤其是涉及職業病人健康權益的信訪問題。
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對各級政府的考核,將職業病發病數、職業病危害事故(事件)納入地方約束性政績指標,對因責任未落實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引發群體性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四是加大對安委會成員單位,特別是項目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職業病防治職責落實情況的考核,增加職業衛生考核比重,對項目審批、專項治理、“三同時”監管等重點工作實行目標量化考核。
箱包制鞋企業將開展許可證專項督查
進一步精簡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程序,實行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三同時”并聯審查。到2014年底,冶金、電力、水泥、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履行率達到90%以上,其他行業達到60%以上。
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箱包、制鞋用人單位實現有證經營。
在箱包、制鞋行業開展許可證專項監督檢查,督促已取證用人單位持續保持和提高職業衛生條件。對未提出職業衛生安全許可申請、未履行許可程序或者未達到許可條件,擅自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要堅決停止其違法工序的生產作業。對新增使用有毒物品作業或經停產整頓后符合許可條件的,要督促其按規定申請辦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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