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品牌普拉達在溫州“被走秀”獲賠14萬
為了推廣旗下開發的某房地產項目,提高自身產品知名度,浙江溫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營銷手段上不斷推陳出新,在當地某報紙刊登廣告,宣稱攜手全球頂級品牌普拉達聯合舉辦奢侈品秀、產品說明會。不想此舉將自己卷入一場知識產權糾紛案中,普拉達公司一紙訴狀將其告到了溫州中院。
普拉達公司作為全球知名的奢侈品公司,產品覆蓋服裝、箱包、眼鏡、珠寶、鞋等眾多類別。
2011年12月1日,溫州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屬的蒼南開發部為了推廣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未經普拉達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委托策劃機構在當地一家報紙上刊登了“該房開公司產品說明會與普拉達國際奢侈品秀同臺獻映,強強聯合”的有關廣告,廣告中使用了普拉達公司的商標標識。為此,普拉達公司以侵害其商標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訴至溫州中院,要求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余萬元等。最終,法院判決該房開公司的行為侵害了普拉達公司的商標權,某報業公司應當審查涉案廣告合法性而未審查,為該房開公司實施侵權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故判令兩被告在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侵權影響,并賠償普拉達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14萬元。判決后,各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自動履行了判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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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是商標專用權的簡稱,是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商標注冊人依法支配其注冊商標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包括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的排他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續展權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權利。商標是用以區別商品和服務不同來源的商業性標志,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
主要特征:
(1)專有性
商標權的專有性又稱為獨占性或壟斷性,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有使用權,其他任何單位及個人非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2)時間性
商標權的時間性也稱法定時間性,是指商標權為一種有期限的權利,在有效期限內才受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商標權即終止,不再受法律保護。
(3)地域性
商標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這是由商標權的國內法性質所決定的。
(4)轉讓性
商標權作為一種產權,由商標注冊人按一定條件可以實施產權轉讓或使用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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