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公司運丟5萬元服裝賠償百元
在濟南一商場做服裝生意的趙女士近期著急又郁悶。她春節前通過濟南和青島的兩家快遞公司分別托運了兩包服裝,結果都給弄丟了。對于賠償的數額,兩家公司開始都說只給幾百元,這讓趙女士更加不滿。
10日下午,趙女士手持快遞單向記者介紹說,1月28日,她通過濟南的快捷速遞公司向萊蕪的商城快遞了兩個包裹,“其中一個包裹里是7件羽絨服,價值9000多元,另一個包裹里是包裝袋。”趙女士說,包裹本應三天內到達,但到了時候那邊卻沒收到有羽絨服的包裹。具體辦理托運業務的公司職員小陳在春節前的幾天確認貨品丟了。春節后,快遞公司就這事給出了初步處理結果:省內快件賠償標準是運費的3倍,大約就是200元。無獨有偶,趙女士春節前通過青島的韻達快運公司向即墨的商場托運了一個快件,同樣丟了!“這個快件里也是衣服,一共43件,價值43000元,損失更大!”趙女士說,事情發生后她已往青島跑了很多次,韻達快運也表示會賠償,但同樣是按照托運費的5倍來賠償,“總共也就是給900元,這也太少了吧!”
對于趙女士碰到的情況,記者首先聯系了濟南快捷速遞。負責處理此事的宿經理向記者表示,按相關的郵政法和行業內規定,這種情況就是賠償200元,他們也不愿給顧客帶來損失,為此也在不斷向上申請,和客戶反復協商,已經協商到了2000元。宿經理表示,還會再向上級公司申請,但能不能再有所增加他也說不準。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韻達快運公司位于上海的客服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按公司規定,快運報單分兩種,一種是保值的,按客戶所報的貨物價值的3%收取運費,如果貨物有損失,按所報價值賠償。如果沒有價保,則按照運費的2到5倍賠償,因此才有賠償900元的結果。而韻達快運青島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徐經理表示,“快遞公司收費低競爭力大,大的賠償額我們也賠不起。”
東西丟了,這損失到底該怎么賠快遞公司和消費者各有各的說法。
快遞公司>> 不做價保無法判定東西價值
采訪中,幾家快遞公司的負責人都向記者表示,快遞行業出現丟貨的情況在所難免。“我們的快遞單上都有相關的契約合同,顧客可以選擇‘價保單’,按比例交一定的費用,如果丟了我們按保的價值來賠,但許多客戶不想多交錢。”快捷速遞公司的宿經理說。
記者在快捷速遞的快遞單后面看到了上面所印的“運輸服務條款”,其中第七條規定,基于運輸的客觀風險,特建議發件人向承運人聲明價值(不可超過5000元)并投保,是否保價托運方資源。如需保價需按聲明價值的3‰交納保價費。而韻達快運的價保按3%收費,最低是1%。兩家公司表示,因為趙女士托運時未進行價保,無法證明自己所托運的貨值多少錢。
來源:濟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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