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服裝業買手的“種子”(1)
“產品快速上線,有效控制庫存……”品牌買手的優勢逐漸被國內企業認可的同時,買手也帶來了不少疑惑——到底哪些企業合適買手模式?該去哪兒尋找真正的買手人才?如果沒有現成的買手,哪些人才更適合轉型成為買手呢?
對于諸多疑問,不同的專業人士有著不同的看法。
疑問1:什么企業適合買手模式?
答案A:因人而異。
“事實上,買手的職能在品牌服裝企業里早就存在,只要企業里存在‘買貨’,就會有買手。”FTD觀潮網趨勢總監周靖蛟介紹說,一些早期“虛擬經營”的品牌,自己沒有工廠,必須在現有采購渠道中選擇貨品,這其實就用到了買手。比如買下某品牌代理權的老板,自己負責每季產品的選貨,那么他充當的就是“買手”角色。
在服裝企業中,買手的職能一直是存在的。近年來,國外快時尚品牌和高端多品牌店大舉進入中國市場,讓人們對買手制充滿好奇,也使得這個職業受到迫切需要轉型的中國服裝企業的空前關注。
那么,是否每個企業都適合買手模式呢?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周靖蛟講述了一個有趣的現象:“一些中國本土的女裝品牌企業,有自己的工廠和設計團隊,但由于在產品開發過程中遇到了瓶頸,他們迫切希望通過買貨來組合一些貨品,或者干脆向買手制轉型。而有些從國外進入中國市場的企業,開始完全是通過買手來采購貨品,但通過實踐發現需要有自己的一些產品,于是又招了設計師,組建設計團隊,加強產品設計開發力量。”這也就是說,買手模式的采用與否和企業的產品開發模式有關系,而不是簡單的一刀切。
買手不會取代設計師,設計師也離不開買手,兩者可以共存。設計師是產品的靈魂,而買手是以市場為導向的采購,本身的職能不同,誰都是無可取代的。
答案B:虛擬經營的實體品牌和網絡品牌。
國內著名買手姚曉云認為,買手是在流通環節負責買進、組織和調度貨品的人。買手模式是由經營流通環節的企業,以最短的供貨鏈供銷關系,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進行貨品買斷式經營的一種形式。
由于是流通環節的產物,買手處于買方地位,掌握著市場交易的主動權。根據買方市場業態的規律,姚曉云推測品牌買手更可能在虛擬品牌零售企業出現。在這種虛擬經營企業中,如果零售終端渠道至少有一半以上是直營店鋪的話,企業專業于零售終端的經營管理,買手就可以對終端的貨品、數據、物流實現垂直管理和控制。
掌握著供應鏈主動權的買手根據實際市場銷售的數據,可以以銷售反推生產進行貨品組織和采購,通過向生產廠家下訂單的形式,進行商品的進貨、補貨。因此,另外一種可能出現買手的品牌,是近兩年在國內迅速發展起來的網絡直銷品牌。這些品牌把生產和物流環節全部外包,采用只做采購和零售環節的輕資產運營模式,不僅能實現買手與銷售環節幾乎“零距離”的互動,更可以使產品投放發揮互聯網快速、直接、準確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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