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新官商合資法估5月呈民會審批
據泰國《世界日報》3月10日報道,泰國國企政策委員會辦事處主任頌猜表示,召集政府有關部門及國企舉行官商合資法草案座談會,聽取各方對草案的意見,以便在3月內閣會議上討論修訂,提交立法委員會審議,之后估計可在5月呈送民會審批。
新官商合資法草案修訂多項規定,使得法律更加具有彈性,也更加適應目前經濟局勢,新草案明確項目投資價值計算辦法,消除法律漏洞;縮減項目審批時間,從48個月減為12個月;設立項目發展基金,至于資金來源還在研究。
財政部長乃功表示,首次舉行官方部門座談會討論官商合資法草案,說明法律修訂的原因及理由,吸引民間參與投資是推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即可降低政府預算開支,也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擬定新草案,也有助官商合作投資過程更加透明。未來將有許多大型項目,如水利系統項目,估計投資1.7兆銖;未來4年鐵路系統發展項目,投資1,700億銖,以及與中國合作修建高速鐵路項目等。政府為推動上述項目開展,每年需要增加預算200-400億銖,導致政府投資預算減少,因此修訂官商合資法,降低合作要求,可減輕政府財政壓力。
財政經濟政策研究院主任卡尼表示,6、7年來泰國大型投資項目緩步不前,因為法律規定不明確,導致民間投資放緩,如果法律規定問題得不到解決,將影響經濟發展。新的官商合資法出臺,預期可以提高民間投資信心,未來政府大型項目資金來源除銀行貸款、政府預算,還可以吸引民間企業參與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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