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相關出口國家的精對苯二甲酸作出反傾銷調查肯定性終裁
印度于2016年6月9日對進口自或原產于中國大陸、印尼、馬來西亞、伊朗和臺灣的精對苯二甲酸作出反傾銷調查肯定性終裁:涉案產品的傾銷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建議對中國大陸徵收95.7至97.6美元/公噸的反傾銷稅,印尼反傾銷稅率為83.08至168.76美元/公噸,馬來西亞的反傾銷稅率為98.48美元/公噸,伊朗的反傾銷稅率為102.86美元/公噸,臺灣的反傾銷稅率為85.87至153.6美元/公噸。
印度于2015年6月18日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尼、馬來西亞、伊朗和臺灣的精對苯二甲酸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傾銷調查期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及傾銷調查期,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29173600。并于2015年11月12日發布該案肯定性初裁結果。
PTA用于生產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簡稱聚酯,PET)。生產1噸PET需要0.85-0.86噸的PTA和0.33-0.34噸的MEG(乙二醇)。聚酯包括纖維切片、聚酯纖維、瓶用切片和薄膜切片。國內市場中,有75%的PTA用于生產聚酯纖維;20%用于生產瓶級聚酯,主要應用于各種飲料尤其是碳酸飲料的包裝;5%用于膜級聚酯,主要應用于包裝材料、膠片和磁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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