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如何陳列才能招攬顧客?
商品陳列講究藝術手法和照明、背景、道具等造型手段和工具,形成獨特的藝術語言、完美的藝術造型、和諧的色彩對比,從而準確有效地表現和突出陳列的主題,使人一目了然、心情舒暢。
系列化陳列。即通過精心地選擇、歸納和組織,將某些商品按照系列化的原則集中在一起陳列。系列的歸類和組織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例如,功能、風格相同,款式不同的服飾;面料、款式相同,顏色不同的服飾,同一品牌下,不同品類的服飾;種類不同,但可以相互搭配的服飾;服裝和與之配套的飾品等等。特點是:通過錯落有致、異中見同的商品組合,使顧客獲得一個全面系統的印象。
對比式陳列。是指在服飾商品的色彩、質感和款式上,或是在設計構圖、燈光、裝飾、道具、展柜、展臺的運用上,采用對比式設計,形成展示物間的反差,達到主次分明、相互襯托的展示效果,從而實現突出新產品、獨特產品、促銷產品或專利產品等主要產品的目的。特點是:對比強烈、中心突出,視覺效果明顯,使被陳列的商品大大加強了表現力和感染力。
重復陳列。是指同樣的商品、裝飾、POP等陳列主體或標識、廣告等,在一定范圍內或不同的陳列面上重復出現,通過反復強調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強顧客對服飾商品或品牌的視覺感受。特點是:使顧客受到反復的視覺沖擊,從而在感覺和印象上得到多次的強化,并有“該產品是唯一選擇”的暗示作用,可使顧客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對象陳列。它的含義是:通過突出產品的功能、特點,或利用廣告、道具和移動造景手段,強調產品的目標顧客,使展示和宣傳具有明確的目標,并且可以加強與顧客的溝通,有助于提高同顧客的親和力,達到引起顧客興趣和好感的作用。特點是:目標明確、主題突出、標志性強,影響力集中,使顧客具有歸屬感和親切感。
層次性陳列。是將同一賣點的不同商品、同一品牌的不同產品和消費需要的不同,按照一定的分類方法,劃分層次依次擺放,使顧客能迅速確定自己的購買目標,方便快捷地進行選擇和購買。例如,可以分為:時尚產品、暢銷產品和長銷產品;高檔產品、中檔產品和低檔產品;系列產品、成套產品和單件產品;主要產品、配套產品和服飾配件等等。特點是:分類清晰、主次鮮明、標識突出,可以吸引不同類型的顧客,方便顧客比較和選擇,容易營造出熱烈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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