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中常見的問題
一、文種使用不當 有的公文作者不了解或不會正確運用確切的文種,以致長期只使用通知、決定等二三個公文,其余文種一概不用;有的公告、通告、通報分不清,望文生義去應用;有的不知公文中報告與請示是兩種不同的文種,經常混淆不清,使用時張冠李戴或干脆寫成“請示報告”;有的不知有命令(令)、批示函、會議紀要等公文,遇到該使用這些公文的場合則都用通知等公文去代替。 二、格式不規范 公文格式上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表現:(一)公文文頭不規范;(二)標題冗長、混亂、殘缺不全;(三)主送機關排列混亂;(四)結構層次序數混亂;(五)附件不符;(六)主送、抄送單位不正確。 三、行文規則混亂 (一)越級行文。 (二)多頭行文。 (三)請示一文多事。 (四)黨政不分。 四、提法不當 有的公文提出一些未經仔細推敲的方針、口號、任務,而這些方針、口號、任務又往往與黨和國家在某一時期的工作方針相違背,從而造成一定的混亂。 五、名稱表述混亂 公文中的人名、地名、單位等名稱表述混亂主要有:一是同一名詞在一篇公文中數次出現時表述不一致。二是排名次序混亂。三是隨意用簡稱。 六、時間表述含糊 (一)用時間代名詞而不用具體日期。 (二)年份隨意省略。 (三)年份不使用公元紀年。 七、用詞不當 (一)詞義誤用。 (二)生造詞語。 (三)詞語使用不當。 (四)濫用模糊詞語。 八、不符合語法 不少公文存在不合語法的現象,以致于造成理解上的歧義或錯誤。 (一)成分殘缺。 (二)成分多余。 (三)搭配不當。 (四)語序不當。 九、數字使用不統一 公文使用數字概念模糊,書寫形式雜亂和不準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數字概念不清楚。 (二)是數字概念不準確。 (三)是數字書寫形式不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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