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服務電話接聽規范
1.0 目的
規范物業服務中心禮儀,給師生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展示企業的良好形象及精神面貌。
2.0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物業服務中心辦公管理人員。
3.0 程序要點
3.1 電話在三響內接聽:先說:“您好,華瑋物業”;
3.2 轉達時,如需接聽人正在講電話,應向對方表示歉意,應說:“您好,老師/同學,其正在接聽電話,請稍后打來或請問對方否需要留言;如對方要求轉接其他人,再請其稍候,再轉接相關人員;
3.3 吐字要清晰,語調要柔和,語言要規范;
3.4 內容簡明扼要,外線辦公電話,不得長時間占用,不得用辦公電話辦理私人事宜;
3.5 要確定對方掛線后,方可掛斷電話;
3.6 接聽辦公電話時,如有其他電話需要接聽,應向正在通話方表示歉意,應說:“對不起, 我接個電話可以嗎?”,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接聽;
3.7 如后來電方是公事,應向對方說明你正在接聽另一個師生的電話,請稍后再打,有必要的話,可以讓前者知道雙方通話內容;
3.8 如私人電話應向其表示,自己正在接聽師生電話,請對方稍后打來。
3.9 接聽辦公電話時,如有師生需要接待,需向來訪師生有所示意(點頭微笑、讓座),并盡快結束通話內容;
3.10 接待師生時,如有電話需要接聽,需向來訪師生表示歉意,然后再接接聽電話;
3.11 接聽電話時,需注意語氣語調,在師生面前接聽電話時,面部表情不宜太豐富、手舞足蹈、旁若無人;
3.12 來電方是與工作有關,且較熟悉的同仁,但稱呼不易過近,以免給師生造成誤解;
3.13 不允許草草掛斷師生電話,態度不可出現煩燥情緒,語調不得過高。
4.0 其他要求:
4.1 如被叫方不能馬上聯系到,應將對方需轉達信息作詳細記錄,如:轉達事宜、對方姓名、電話號碼、聯系方式等;
4.2 師生來電交辦事宜,應記錄在《來人來訪來函登記表》上;
4.3 如私人來電需要轉告,應記錄在便簽紙上,并在最短時間內轉達給相關人員;
4.4 記錄任何交辦事宜及轉達事宜,字跡要清晰、事宜描述明了。
5.0 相關支持文件 《來人來訪來函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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