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首個軟件資產管理辦法出臺
本報訊 (記者賴名芳)5月25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軟件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據《中國新聞出版報》記者了解,這是黨政機關首個軟件資產管理辦法。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就此評介說,《辦法》的出臺既是貫徹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軟件知識產權保護和加強軟件資產管理要求的主要舉措,也是建立軟件資產管理長效機制的主要內容。
長期以來,我國軟件資產一直缺乏科學、系統的管理標準體系,往往參照一般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實踐中容易導致不集中和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軟件作為重要信息載體和管理工具,在工作中的應用已非常普遍,軟件資產價值尤其是高附加值或核心管理軟件的單位價值越來越高。同時,軟件應用及軟件管理還涉及信息安全和保密問題,這也使得軟件資產管理的重要性日益顯現。
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在今年召開的中央國家機關軟件正版化工作會議上,就探索建立軟件正版化長效機制問題明確表示,要按照國務院要求和財政部、國管局有關工作部署,建立起軟件長效機制,包括機關軟件資產管理,制定軟件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環節的具體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軟件資產分類核算管理工作機制,探索建立軟件年度自查、報告等工作機制,以鞏固和保持軟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李寶榮介紹了《辦法》出臺背景。他說,軟件正版化長效機制建立的另一個重要方面是要加強軟件資產的管理。從目前中央國家機關資產管理實際情況看,大部分單位沒有將軟件作為資產進行管理,存在登記不全、賬實不符、閑置不用、隨意處置等問題。軟件資產既具有資產所共有的經濟資源屬性和貨幣計量特征,又具有無實物形態但以實物為載體、容易復制、高智力投入且需要長期持續投入等專屬特征。因此,仍將軟件資產作為一般性的固定資產實施管理,而忽略軟件資產的特殊性,已不適應軟件應用和軟件資產管理形勢的需要。軟件資產作為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管理手段和方式也與其他資產有所不同。鑒于此,國管局于2010年11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軟件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5月19日,正式印發了《辦法》。
有關專家認為,《辦法》不僅規范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軟件資產管理工作,還將對各級黨政機關規范和加強軟件資產管理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借鑒作用。與以往的管理制度相比,《辦法》在把握資產管理一般規律的同時,更加注重軟件資產的特性,界定了軟件資產的概念和入賬價值的確定方法,細化了軟件資產檔案管理,強調軟件配置的計劃性、實用性和資源整合利用,明確了處置條件。此外,《辦法》還考慮了實體可信、行為可控、資源可管、運行可靠等因素,從軟件的配置、使用、保管、維護、處置等方面對加強信息安全作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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