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化解企業勞資矛盾
在一拖、洛銅、石化等國有大中型企業,都有一名人社局仲裁辦的聯絡員,他們與企業“結對子”,幫助企業解決涉及勞動保障方面的問題和實際困難。當職工通過網絡、電話及來訪反映企業問題,或是企業與職工發生勞動爭議時,聯絡員會提早介入,把勞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省去了雙方走仲裁程序的麻煩。
勞資矛盾和勞動爭議,對企業的長遠發展、職工的權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產生不利影響。如何更好地服務企業、服務經濟、服務民生,是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當前面臨的一個現實而緊迫的問題。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閆少剛介紹,今年以來,該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院)順應企業需求,下移服務重心,堅持預防為主,拓展服務內容,依法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例如,2011年,某企業依法破產重組,企業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及《改制方案》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或5年)且自愿享受內部退養的部分職工就內退生活費標準及相關待遇協商簽訂了《內部退養協議》,該協議自2012年1月起履行。2013年,因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部分內退職工不滿足協議簽訂的生活費標準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要求提高原生活費標準且隨洛陽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經仲裁委員會開庭審理,依據雙方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現有政策法規,依法駁回了職工的此項請求,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為企業挽回了經濟損失。截至9月中旬,仲裁辦(院)當期受理案件2367起,辦結2213起,其中調解1172起,結案率和調解率分別為93%、53%。
按照“預防為主、防調并重”的原則,市人社局把預防和減少企業勞動爭議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點工作。一方面,該局加大了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到廣場、社保大廳等市民較多的區域發放業務宣傳手冊,每年對企業進行一至兩次的普法培訓,幫助企業分析和總結勞動關系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營造企業全員學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針對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中發現的企業帶有普遍性或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制作仲裁建議書,將仲裁裁決書與仲裁建議書同時送達給企業,指出問題、提出建議,教育引導企業自覺糾正勞動用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達到裁決一案、規范一企、教育一片的目的。
下一步,市人社局將力爭在重點企業、偏遠企業試行建立勞動仲裁派出庭(分庭),以更好地就近調處勞動爭議案件。針對十人以上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擬將傳統的“庭審裁決”變為“上門調解”,把庭審場所轉移至企業車間、工地、柜臺,使調解工作延伸到企業生產一線,緩解職工與企業的對立情形,爭取以調解的方式定紛止爭。
同時,還將探索試行“網上立案審查”模式,凡仲裁請求符合受案范圍及管轄規定的勞動人事爭議糾紛,當事人可通過市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版塊申請網上立案審查,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可預約當事人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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