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標法》5月施行 “馳名商標”接到超市下架令
最近,“馳名商標”四個字成為不少企業的一塊“心病”。今年5月1日起新《商標法》將實施,“馳名商標”不得再使用于商品包裝及宣傳上。積壓在倉庫里的庫存包裝怎么辦?已進入市場的馳名商標產品是否要回收?
還沒等企業想出萬全之策,昨日,記者從四川一些企業處獲悉,他們已陸續接到了商超的下架通知。
企業說:“馳名商標”產品回收成本高
保寧醋營銷副總經理高華中向記者透露:“我們已接到一些商超的通知,包裝上印有馳名商標的商品,不再準許上架,甚至要求簽署協議書,出了問題就找企業。”
保寧醋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多年,產品遍及全國各地,銷售網絡也非常密集,商超一旦將現有產品下架將會給該企業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去年接到通知后,我們就一邊整改一邊生產,庫存包裝4月份就消耗完了,大概損失10多萬?,F在最要命的是產品回收。”高華中說,由于保寧醋產品數量非常大,一旦進入分銷渠道便很難回收。
丹丹郫縣豆瓣市場部負責人馮成說,3月底,他們便開始收到北京、上海和江浙一帶商超的下架通知,緊接著便是四川本地的商超。馮成粗略算了一筆賬,如果全國已上架的產品全部下架的話,他們可能要損失幾千萬元。此外,庫房里已有的產品更換標簽,還要幾百萬的花費。“密封的豆瓣保質期一般是一年,去年8月30日發布新《商標法》時,很多產品就已流通到了市場。”
消費者:是否馳名對購買影響不大
昨日,記者走訪了成都市內幾家超市發現,馳名商標們仍在貨架上享受著最后的美好時光。在位于爵版街的一家紅旗超市,貨架上擺放著不少標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商品,這些商標主要出現在白酒、食品的包裝袋上,但相比之前,有馳名商標標記的商品已明顯減少。
“到5月我們會把標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商品撤下來。”超市工作人員王女士說,她已從公司的郵件中獲知了馳名商標將被禁用的消息。她說,將等公司統一安排,處理這些商品。
不過,馳名商標有沒有,似乎對消費者的購買影響并不大。“馳名不馳名,還是要靠質量和老百姓口碑來說話。沒有馳名商標標記照樣能買到好商品!”正在挑選食用油的一位老師傅說道。
超市說法
不再進印有“馳名商標”的產品
對于馳名商標,紅旗連鎖超市掌門人曹世如也非常關注。她說:“紅旗連鎖也是‘馳名商標’,必須認真執行新《商標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一政策對紅旗連鎖所在的流通領域影響不是太大。眼下更重要的是各供貨廠家要做好配合,首先停止使用帶有‘馳名商標’的包裝,已經生產、甚至已經到了流通環節的馳名商品,相關部門給予了緩沖時間,我們會該賣的及時賣,今后不再進帶有‘馳名商標’的產品。”
沃爾瑪則表示,已就新修訂的《商標法》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將不斷完善對商品的管理。
監管進展
已入市“馳名”商品或不予處罰
此前,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曾向本報記者透露,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向國務院上報了關于執行新《商標法》第十四條第五款和第五十三條的指導意見,對于2014年5月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并標注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不予以處罰。
不過,昨日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截至目前國家工商總局仍未對已經入市的商品給予豁免進行確定回復。
如果一直沒有得到回復,已經上市的馳名商標產品會不會從5月1日起被下架?
對此,省工商局商標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面應該會考慮實際情況。”
專家觀點
利用馳名商標營銷成過去時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的柏立團律師說,法律賦予馳名商標更高保護水平的本意,是為了鼓勵市場主體誠實經營、細心呵護自己的商標及商業信譽,創出有個性的品牌;是為了保障優質品牌不被其他經營者混淆或淡化,更好地解決商標注冊、商標侵權以及相關不正當競爭等法律糾紛。然而現實情況是,一些企業把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在宣傳使用中把馳名商標作為營銷手段,故意尋找甚至制造爭議來獲得馳名商標認定。
柏立團認為,如何消解這些由馳名商標引發的問題,使馳名商標既受到應有的保護,又不至于變成擠壓其他市場主體、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工具,新《商標法》給出了基本的解決途徑。
新《商標法》明確了馳名商標“被動認定、個案認定、個案適用、動態認定”的基本原則,回歸了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初衷。這意味著,企業要想獲得競爭優勢,不能再利用馳名商標過度營銷,必須提高產品質量并優化用戶感受。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