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選用育留之人才標準
關于衡量人才的具體標準,人們一致推崇德才兼備。德才兼備被譽為是“千古用人第一標準”。其本質是要求員工的一切行為都要做到有德、有才,兩者兼備,不可缺一,而且是德在前,才在后。魏征特別強調,如果在戰亂期間不能過多考慮“德”,那么“喪亂既平,則非德才兼備不可用也。”
唐太宗又增加了“學識”一條,說:“今所任用,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明代劉斌認為,擔任重要職務的人不僅要德才兼備,還必須有器量,“所謂量者,能受善言,能容賢才,非包藏隱忍,持祿保位而已。”王夫之則在才能、器量之外,加上了“意志”,認為成就大小看才能,才能發揮如何看器量,器量大小“視其志之所持”,志不堅定終將一事無成。
衡量人才的標準四個關鍵要素:胸懷(器量)、品德(人品)、才能(學識+能力)、意志(逆商)。我們把胸懷放在第一位。胸懷決定事業的成敗、胸懷決定人生的高度,高端的人,胸懷是衡量的第一標準;中端的人,品德是衡量的第一標準;低端的人,才能是衡量的第一標準。
蒙牛創始人牛根生曾說:胡錦濤總書記說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落實到企業就是聚精會神搞生產,一心一意做營銷,一個做生產的人,他的人才標準就是把產品做得全國消費者都喜歡,如果他一會關心亞非拉黑奴的解放,一會兒分析伊拉克戰爭的動態,一會研究太平洋(601099,股吧)的地殼運動…惟獨做出來的雪糕沒有人喜歡吃,那他絕不是合適的崗位人才。所謂人才就是合適時間合適地點的合適人選,離開崗位談人才,就像離開矛談盾,離開船談帆,并無意義。
我認為從微觀的角度,人才的標準遵循以下四個基本核心:
·重視貢獻(價值):才而不財非才也。無論擁有多么淵博的專業知識與經驗,如果不能創造價值或增加資源的產出,皆沒有意義。唐駿之所以被稱之為“打工皇帝”不僅僅因為能力與才華,主要是因為個人薪水比別人高,而薪水高一定是因為創造的價值大。
·注重執行(結果):優秀的人才總喜歡說這樣二句話:(1)老板,沒問題,交給我吧;(2)老板,事情徹底解決了。態度很重要,但比態度更重要是做事情的結果是否讓領導滿意。
·擁抱責任(擔當):能力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責任心或責任心不強,定會影響事情的最終結果。在責任面前沒有應不應該,只有愿不愿意,解決問題第一、追究責任第二。一流員工找方法,末流員工找借口。
·善于學習(進步):悟性好,并善于及時總結,平時主動學習與請教。
例如,聯想的人才標準:共同信念和價值觀;忠誠與犧牲精神;審時度勢、獨擋一面的指揮能力;搭班子、帶隊伍的管理能力;團結多數、協調一致的合作能力;孜孜不倦、吐故納新的學習能力。
總之,對待人才,講文憑更講水平,講職稱更講稱職,職講閱歷更講能力,講資歷更講奉獻,講道德更講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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