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癥 缺少交際能力的典型
愛交朋友、喜歡交流不是件壞事,同事之間正常的交流是應該有的。但如果把家長里短、芝麻綠豆的小事都作為談資,拿出來和大家“分享”,這種“曬隱私”的做法適合在非正式場合的“閨蜜圈”進行,但絕不適合在正式的工作場合的“同事圈”進行。“交換日記”是小女生的行為,職場人還是保有各自的“禁區”為好。不要把自己的習慣強加到別人的頭上,你適應的方式未必是別人所適應的。職場上,不妨少掏心、多做事。
職場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職責,即便是很熟悉的同事,也應當在工作中保持應有的嚴肅和尊重,無厘頭的傾訴對林可來說可能只是性格使然,但對被傾訴者來說卻可能成為一種負擔,因為對方需要放下工作耐心聽你傾訴,如果拒絕會令雙方感到不悅,如果同意則是浪費大家的時間。因此,那些患有職場“傾訴癥”的職場新人,應當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和傾訴的欲望,凡事三思而后行。
在人際交往過程中,有“傾訴癥”傾向的店員不懂得把握語言交流中的“信息適量”原則,傳遞信息的時候不分對象,不分主次,總想把自己知道的一股腦兒全部“掏”給對方,反而容易引起誤會。比如,林可向搭班的同事小A傾訴:“這段時間工作真是太忙了,又是加班,又是盤點,又是促銷,身體都有點吃不消了。
晚上還休息不好,工資賺的那么少,我都不想干了呢。所以,我要請假休息幾天!”表面上看林可的“傾訴”沒有什么,但很可能聽者有心,小A會覺得:“說了這么多,是不是嫌和我搭班她做得多,虧大了?”
店員在職場交際時,應當遵守“信息適量”原則,也就是說話人在交際中提供適量的信息。太多的信息一方面會浪費聽話人理解時的心理能量,另一方面也會刺激聽話人進行多余的理解,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并且,在提供過多信息量的情況下,聽者總是認為說話人不會無緣無故地提供多余信息,若是發現了多余信息,那么一定有其特殊的含義,如果在字面上找不到信息的用意,聽者就會進行主動推理,直到發現說話人的隱藏意圖為止。在上述案例中,林可就是提供了太多的信息量,以至于同事認為她話中有話,導致了誤會的發生。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