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管住亂撥司法天平的那只手
公平是司法的生命線。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許多法學專家認為,全會做出這一決定目的就是用剛性的制度管住試圖撥動司法天平的那只手,為干預司法活動設定了一條通電的“高壓線”。
天平,不偏不倚方能人人信服。司法的使命與天平的精神是一致的。作為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這座天平容不得隨意撥動和搖晃,否則就會影響案件審判的公正,甚至造成錯案、冤案,影響公民對法治的信仰。
從查處的情況看,在有的地方、有的案件中,總有一只“隱形”的手,在改變天平的平衡,朝著于己有利、與己相關的方向傾斜,究其根本就是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其中有一些與個別領導干部用權力插手干預密切相關。
現實生活中,領導干部插手個案的情況并不罕見,甚至還出現了地方政府發紅頭文件,要求對某個人從輕發落這樣啼笑皆非的事。透過這些閑不住的手,我們看到的是某些情況下權比法大的尷尬,也看到了權力之手是多么需要制度的剛性約束。
讓干預司法插手個案留痕有記,并追究責任,是黨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現實問題,作出的明確回應和制度安排。以往權力干預司法的案件中,為什么領導干部敢打招呼、遞條子,吹吹風,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記錄在案,沒有責任倒查。當這條高壓線立起來并通上電,試圖用權力撥動司法天平的那只手將不得不收斂。
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必然要求防范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不能讓個別人打著黨和政府的旗號,以權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否則就是綁架黨的威信、敗壞黨的形象,損壞黨依法治國的根基。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四中全會設計了更好的“捉手”制度,落實到位,必將更好地護佑司法天平不傾不斜。
中衛市中級法院出臺141項制度匯編
截至10月23日,中衛市中級法院經整理匯編,重新修訂、完善、建立制度141項,其中涉及審判執行等審務管理方面制度72項,涉及隊伍管理30項,涉及政務管理39項,形成了嚴格規范全面覆蓋的法院長效管理機制。
今年以來,中衛市中級法院以加強制度建設為重點,在此前印發的《制度匯編》的基礎上,通過征求意見、專題研究等程序,對該院工作中形成的各項制度中不適應當前法院工作實際的部分進行了修改、完善,同時又根據實際需要補充制定了一些新的規章制度,使規章制度更具操作性和實效性。日前,中衛市中級法院將完善充實后的制度重新編印成冊并發放到每一位干警手中,在全院掀起了“學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的新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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