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干部職工正常福利
如何使“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落到實處?筆者以為還是從制度方面入手,以制度作保障。一是明確“正常福利待遇”的內容,這一點可以從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印發的文件中進行梳理,如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以及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交通、車改、異地安家費等;二是規定相關標準,規定具體的數量、價格標準等,以增強可操作性;三是將發給員工的福利向社會公開,發放的名義、發放的范圍、發放的標準等都有一本明細的臺帳,經得起審計審查,經得起民眾監督;四是對那些隨意提高發放標準、擴大發放范圍甚至是濫發福利以及找各種借口不保障職工“正常福利待遇”、侵害職工合法利益的行為均進行追究問責。如此這般,不僅能切實保障干部職工的“正常福利待遇”,而且能夠遏制借員工“正常福利”之名行腐敗之實的不法行為。
建議一:保障“正常福利”關鍵在公開透明
要做到保障干部職工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就必須將“福利”置于公正透明的環境中,讓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的福利制度規范化、透明化。并進一步明確哪些福利是正當的,并公開接受各界監督。只有在可操作的制度保障下,才能避免基層的執行者們或為了避嫌、或為了私心而走極端,從“濫發”演變成“不發”。
建議二:正常福利待遇還需依法“入保”
正所謂,依法治國的精義在于依法治“官”。因此,要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還需依法“入保”。既要嚴格按照黨紀黨規,依紀依法查處違紀違規發放錢物獎勵行為,還要按照法治建設要求,將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予以糾正整頓或查處,更要進一步明確干部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出臺相應的具體操作細則,并強化政策落實的執行監督力度。如此,才能更有利于該通知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才能依法維護干部職工的正常福利待遇。
建議三:節日福利可按“清單”發
現在,相關部門針對職工正常福利被不合理拿掉這一事實,聲明要保障干部職工正常的福利待遇,這讓人由衷感到高興。不過,要想讓正常的福利待遇重新回來,僅僅憑這一句“號召”顯然是難以達到目的。我看應有進一步的政策跟上來,最好能對“正常福利待遇”進行明確界定,公布清單,然后要求各單位必須足額給予發放。否則,如果沒有統一的標準,基層單位執行起來難免不畏首畏尾,害怕踏上紅線,效果當然不會好到哪里去。與此同時,不排除有些人再次打著“正常福利”的幌子,亂發亂花,中飽私囊。
一些單位,借反腐之名停止福利發放,我懷疑有故意和矯情的成分。一是我不相信單位領導沒有區分正常與非正常福利的能力;二是有的故意做作,看看我這里貫徹中央規定多么雷厲風行多么堅決徹底。或者還別有用心,轉移群眾注意力。要不然,他們怎么會把旅游說成調研,怎么會巧立名目濫發物品?可見領導分得清孰對孰錯,沒有那么低能,是非界限,“拎得清”的。>>
建議四:對元旦春節不發放“正常福利”也要追責
如何保障干部職工正常福利待遇?其一,將元旦春節能發放的“正常福利”固定化,規定標準,可以從數量和價格上進行規定;其二,發放公開化。哪個單位在這個元旦春節發放了哪些“正常福利”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其三,對于不發放“正常福利”或是泛發福利行為均要進行追究。如此,才能切實保障干部職工的“正常福利”,否則,保障干部職工正常福利待遇可能會成為一句空話,或是靜悄悄地被“異化”了。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