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該如何擬定
合同編號:
委托人: 簽訂地點:
受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進一步擴大委托人產品(專指熱熔膠)在浙江省內的銷售,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委托人 公司授權溫州市星耕鞋材有限公司為委托人浙江省總代理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在浙江省內銷售產品熱熔膠的事務。產品質量以封存樣品為準。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1.委托人在浙江省內僅授權受托人為銷售總代理,不得另與區域內的其他企業或經銷商簽訂類似協議。委托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供應貨物給其他經銷商或直接用戶,并不得以其他方式通過浙江省內經銷商參與浙江省的銷售產品。
2.代理產品在區域內的所有客戶全部交受托人負責經營。
第三條 代理期限為 年,即為本協議期限。具體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本協議簽署后,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規范的授權文件,并在委托人的對外宣傳品和資料、網址上標注受托人為浙江省總代理。
第十二條在協議期內,受托人應代表委托人在浙江省內積極開展委托人產品的銷售工作,負責委托人產品在代理區域的售后服務工作;收集委托人產品在代理區域的市場信息。
第六條 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受托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戶行銀:
賬號: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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