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沒有說法咋辦
我半年前進入一家軸承公司打工,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由于公司經常要求工人加班,而且也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為我們繳納社會保險,所以上班6個月后我就辭職了,公司沒有給我任何補償。后來,我向軸承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遞交了仲裁申請,可仲裁部門不受理。請問,我該怎么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6條的規定,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經濟補償發生的爭議,適用于本法。
可見,你就經濟補償問題申請勞動仲裁是有法律根據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9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據此,如果此案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2條規定的特定事由,并且你收集有證明仲裁部門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證據,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后將依法作出判決。
相關鏈接:
作為職場女性,要自信面對職場中的一切。
一、職場新人容易出現的兩種情況就是極度自負和沒有主見。出現前者情形,是因為仗其年輕、學歷高、理論知識全面、熟悉新生事物、了解流行趨勢等就不可一世,目中無人;出現后者,是因為覺得自己沒有經驗,不了解情況便總是唯唯諾諾,總躲在別人的身后。前者的危害,大家不言自明;對于后者,特別是在當前就業形式嚴峻的形式下,對于職場新人而言,尤其要注意。
經驗經歷只能代表過去,素質和能力就體現在眼前,業績只是未來必須努力達成的目標。所以,職場新人沒有必要因為自己沒有經驗就失去自信,就失去挑戰新目標,迎接新機會的勇氣。
二、樹立生活和工作的目標。很多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基本上是只為養活自己,積累一些工作經驗,再就是玩命的去瀟灑,或者當作過渡階段,抽時間考研,此外基本上沒有太多的生活質量和工作方面的追求,有追求的話也是一些不切實際的想法,比如馬上希望公司讓自己能獨自管理一塊,拿高額年薪或者說自己去創業當老板。綜上而言,他們的目標處在最為現實和過于理想的兩端,普遍缺乏腳踏實地,切實可行的,有步驟有計劃有措施的職業理想和生活標。所以,職場新人要結合自己的專業特點、興趣愛好、公司的業務平臺來確立自己近期的職業發展目標和生活目標,而且特別要強調的一點是目標要基于現實又要高于現實,能夠穩步推進,階段見效。
三、養成做人做事的良好態度和方法。米盧曾經寄語中國足球隊的隊員們:態度決定一切。相信這句話也應該適用于各行各業的人,特別是職場新人。每個企業都希望員工能夠樹立正確的執業觀念,在自己、家庭、同事、主管和公司之間的角色上有一個合理、清晰的認識和定位,對待日常瑣事、工作分派、同事之間的糾紛、主管的批評等方面有正確的態度、認識觀和處理的方法。所以,新人進入公司之后,應該學會察言觀色,盡快融入公司,了解公司的管理文化,同時養成良好的職業行為習慣和職業操守,從最基本的做人做事的良好態度和方法開始。
四、樹立正確的學習意識,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管理大師德魯克曾經說過:在未來,你唯一的競爭優勢就是比人學習得快,行動得快。反映在我們當前的時代,就是要求每個職業人樹立隨時隨地學習的觀念。職場新人在沒有以往師傅傳幫帶、面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而公司的要求越來越“苛刻”的情形,該怎么辦呢?唯一能作的就是不斷的、快速的學習,從主管身上學,從老員工身上學,從我們的競爭對手和合作伙伴以及客戶那里學。學習本身就是一個感覺環境變化,分析問題,整理信息和智慧,付諸行動的一個過程。因此,職場新人一定要放棄“沒學過不會,沒人教過不會,沒有經歷過不知道”的傳統觀念,樹立隨時、隨地、及時學習的意識和觀念,養成主動、積極、講究策略和方法的學習習慣。hr們也應該安排公司內部做得不錯的榜樣,與新員工之間做深入的溝通和交流。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