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和工傷補償能否“雙賠”引爭議
2006年,他在工作中被一輛轎車撞傷,后來通過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但多次向當?shù)厣绫2块T申請工傷保險待遇遭到拒絕。社保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陳懷恩已經(jīng)獲得侵權方的民事賠償,不能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據(jù)了解,如何處理工傷保險待遇補償與民事侵權賠償?shù)年P系,一直是我國工傷保險領域中爭議較大的問題,焦點在于應該實行“單賠”還是“雙賠”。
記者從陳懷恩提供的加蓋公章的《工傷認定書》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了解到,2007年2月,陳懷恩的事故傷害被認定為工傷。2010年3月,他的事故傷害被鑒定為傷殘七級。
“單位給我繳納了社保費,但從2010年開始,多次去黑龍江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申請工傷保險待遇,被告知《工傷保險條例》沒有作出明確規(guī)定,只能按地方規(guī)定來。”陳懷恩說。
陳懷恩告訴記者,當?shù)厣绫2块T依據(jù)的是原勞動部1996年頒發(fā)的《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其中規(guī)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傷,應當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處理規(guī)定。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y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jīng)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交通事故賠償?shù)恼`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但2004年1月,《工傷保險條例》施行,上述《試行辦法》廢止。
記者撥打了黑龍江省社保咨詢熱線12333,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正常情況下,你和別人已經(jīng)‘私了’了,就不能要求工傷賠償了,賠償不能占兩份吧。”記者又連續(xù)兩天多次撥打黑龍江省人社廳工傷保險處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丹告訴記者,在司法實踐中,有些省市實行工傷保險待遇和民事賠償雙重給付,有些省市則堅持民事賠償和工傷保險賠償“總額補差”賠償?shù)淖龇ā=K天蝶律師事務所伏智慧律師表示,確實有部分省市仍使用“總額補差”的賠償方式,這是沿襲了已廢止的《企業(yè)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
最高法曾就這一問題出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2014年,最高法《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8條第3款規(guī)定:“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jīng)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jīng)支付的醫(yī)療費用除外。”
“也就是說,除了醫(yī)療費外,工傷保險待遇與民事侵權賠償可以兼得。”王丹律師說,他曾在北京代理過類似工傷案件,有多起已經(jīng)獲得“雙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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