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韓國商標要做那些事兒
一韓國商標法
1.韓國商標法于1949年11月28日頒布,歷經十幾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于2002年12月11日完成。
2.韓國商標法屬于大陸法系,采用的是注冊基于申請在先的原則。
3.商標注冊的種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立體商標、顏色商標。
4.韓國過去一直采用的是本國分類,從1998年3月1日起采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5.韓國是《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并且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議(Trips)》和《馬德里協(xié)定書》締約國。
二 韓國商標注冊主管機關編輯
韓國知識產權局的前身是1946年成立于工商部屬下的專利署。為了更好地反映該局的總體職能,韓國工業(yè)產權局更名為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
注冊韓國商標所需資料編輯
1)商標注冊委托書,須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為法人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清晰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得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清晰公章,海外人士只需提供護照即可);
3)申請人地址(申請人為法人的申請地址需與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地址一致);
4)清晰的商標圖樣;
5)尋求注冊的商品或者服務
三 注冊韓國商標的流程編輯
1)商標設計——注冊韓國商標申請之前自行設計商標。
2)商標查詢——查詢服務(免費);也可以是客戶自助查詢,也可以是專門人員查詢。提供簡單地商標查詢報告
3)商標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韓國知識產權局。
4)商標受理——商標注冊處發(fā)給申請人一個受理編號的回執(zhí)。(能申請當天受到韓國特許廳的受理通知書)
5)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6)商標公告——商標審查通過便刊登公告,為期3個月,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
7)商標注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商標異議不成立的,或商標注冊成功的。正常情況下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為12-15個月左右。成功注冊后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xù)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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