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品牌在華差價大大眾貨成名牌
吃洋快餐變“小資” 普通飲品成高端
一些在國外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飲料店、快餐店,一進中國,就搖身一變,走起了高端路線,成了“小資”們趨之若鶩的圣地。
昨日,記者連線身在德國柏林的劉先生,據其介紹,在德國超市,一瓶依云1.5L礦泉水售價0.89歐元(折合人民幣7.4元),而在武漢一超市內售價則是24.9元,要比德國貴出2倍。
一位加拿大籍武漢人楊先生告訴記者,在國外,哈根達斯都是扎堆在幾十個品牌冰激凌中,放在超市冷柜里銷售,“很多也都作為大學食堂的餐后甜點,不像在國內,哈根達斯專賣店這么大排場。很難想象一杯在國外售價5美元(折合人民幣30元)的哈根達斯冰激凌,在國內售價居然高達88元。”
穿奢侈品差價過萬 大眾貨變身名牌
一件阿瑪尼的西服,在武漢某商場售價28999元,同款在國外官網上的標價折算成人民幣僅約15000元,便宜近一半。“我們的產品都是由中國區總代理統一定價的。”Burberry的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品牌一款布洛克裝飾納帕皮革奧查德手袋在英國售價為1150英鎊(折合人民幣約1.1萬元),在中國則賣到1.6萬元人民幣。一款Burberry London的100ml香水在英國賣64英鎊(折合人民幣631元),中國則需955元。
Samsonite(新秀麗)的小旅行包,在美國一個大概27美元,折算成人民幣差不多165元,但是國內各大商場的售價則接近千元。
還有不少讓國內消費者趨之若鶩的名牌,在國外其實就是一些平常的大眾消費品。
記者從美國亞馬遜網站上看到,在美國,一件POLO秋裝大衣僅29美元,一雙Clark涼鞋僅23美元。在紐約一件GAP徽標純色連帽衛衣售價34.95美元(折合人民幣213元),武漢則要399元,貴出近一倍。
用iPhone貴了千元 無印良品貴近一倍
以蘋果iPhone 5s為例,16G、32G、64G三個規格的產品在美國當地的售價分別為649美元、749美元、849美元,折合成人民幣約3957元、4567元、5176元。
即便加上10%的電子產品進口關稅,也僅是4352元、5023元、5694元。相比之下,國內對應的裸機價格為5288元、6088元、6888元,每款貴出了20%左右。
剛剛上市的三星Note III也是如此,在美國,Verizon版售價為699美元(折合人民幣約4300元),AT&T版價格略高一些,為724美元(折合人民幣約4430元)。而Note III在國內的裸機售價則從5399至5799不等,比海外的價格高出了1000元左右。
生活用品方面,進口商品國內外差價也很大。
昨日,記者在漢口無印良品專賣店看到,一本日本賣1000日元(折合人民幣約62元)的手工圖畫書,武漢則需100元人民幣;日本售價840日元(折合人民幣52元)的36色彩色鉛筆,武漢需85元。
近年來,豪車和進口車在武漢市場越賣越好。但一些人可能不知道的是,中國豪華車堪稱“全球最貴”,部分車型價格比國外貴出數十萬元甚至百萬元。
寶馬Z4 2013款sDrive20i 領先型2.0L手自一體的售價為 58.3萬,同款車在美國的售價折換成人民幣僅20萬元上下;在美國,一臺寶馬X6售價59461美元(折合人民幣36萬元左右),而同款在武漢售價需85.73萬元;2013款奧迪A8美國售價86095美元(折合人民幣53萬元左右),武漢需92.8萬元;奔馳S350價格差別更大,美國售價93000美元(折合人民幣57萬元左右),國內官方指導價為139.8萬元,貴出82.8萬元……
尷尬洋品牌高價卻不愁賣
記者調查發現,在質疑洋品牌高定價的同時,一些中國消費者依然選擇了為這種高價埋單。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尷尬。“寧愿花高價買洋品牌的產品,某種程度上還是反映出消費者對國產商品品質的不信任。”華中科大經濟學院院長徐長生分析,有些產品,國貨不一定比洋品牌差,甚至可說是物美價廉。但近年來國內食品安全、產品質量問題頻發,對消費者信心傷害巨大,以至于“只買貴的不買對的”成為不少人購買洋品牌的出發點。
武大消費流通領域的學者汪濤表示,洋品牌高身價主要有下面幾個原因。一是因為關稅、貿易、運輸、渠道、營銷等成本不同,會造成洋品牌一定的內外價差。二是跨國公司針對不同市場的分銷體系、定價體系會有所差異,進入中國的品牌種類較少,消費者的選擇有限,部分洋品牌商品的定價很高;三是國內消費者的崇洋心理,讓這些高價品“不愁賣”,既然高價不愁賣,它為什么要賣低價?
呼吁涉嫌暴利需加強監管
洋品牌在國內高定價問題由來已久,2011年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就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洋品牌高定價需要一個綜合的對策來解決,包括進一步給外商投資企業創造一個好的國內分銷運營環境,完善國內政策體系。同時,外資品牌企業也應當對中國市場給予一個公平的合理的價格定位。
專家認為,姚堅所說的“公平的合理的價格定位”,所指的就是某些洋品牌中外價格懸殊的程度,明顯有違市場的公平原則,已經涉嫌暴利。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專家盧現祥看來,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洋品牌在華高價及雙重標準是價格“歧視”。對洋品牌的市場監管體系不到位,如果除去正常的稅收、物流成本、建立銷售渠道成本,與國外還有很大的無法解釋的價格差別,那就涉嫌暴利,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可以以《反壟斷法》等法規對其進行監管。
汪濤也認為,由于國內監管力度較為薄弱,一些洋品牌即使在國內執行了“雙重標準”,有時也能夠僥幸過關。
思考讓“市場先生”更有力
受訪專家對洋品牌高價銷售以及如何避免這種情況,還給出另外一個視角的解讀。
徐長生認為,洋品牌高價不愁賣背后,一方面折射出我們國家市場開放程度有限,在某些洋品牌一家獨大的情況下,定價權自然在商家手中;另一方面也顯示出國內相關企業的品牌競爭力不強。畢竟,在一個健康的市場經濟環境中,高度競爭行業的產品和服務定價是否合理,唯一的標準就是消費者的接受程度。只要企業不涉及行政或政策性壟斷,消費者都可以用鈔票來“投票”。而企業需要做的,就是在公平競爭的市場前提下,去贏得消費者的“投票”。
針對洋品牌高價仍有市場,盧現祥指出:這一點尤其需要國內企業反思。目前中國國民收入提高,消費需求旺盛,而國內品牌缺乏,洋品牌進入中國市場后發現并無多少競爭者,從而采取了高價策略。 針對洋品牌高價,浙江一家紡織企業老總就曾這樣反思:“LV這個包,實際上是人造革的,為什么能賣一萬多?如果既沒有品牌,也沒有技術含金量,那很快就結束了。”深入思考LV案例,中國企業家更需要做的是,應該怎樣提高自身競爭力和產品質量,努力實現經濟轉型升級、占據價值鏈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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