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服裝、鞋類定制市場監管的建議
(一)加強誠信教育。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個體工商戶年報工作,深入服裝、鞋類定制經營戶中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教育,積極引導經營者學法、守法,提升法律意識、強化行業自律,自覺做到誠信、守法經營。
(二)強化行政指導。通過市場巡查和消費申投訴等渠道,及時了解服裝、鞋類定制市場存在的問題,并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送法進商家等方式,對經營戶進行行政約談、警示告誡,及時指出其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其制定措施并及時整改到位。同時,要求經營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通過查驗原材料生產廠家資質、進貨票據、產品商標標示等,把好原材料進口關。
(三)加大執法力度。集中執法力量加強市場巡查和執法工作,通過執法巡查、投訴舉報,及時發現違法經營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銷售“三無”產品、假冒偽劣、虛假宣傳、欺詐消費等違法經營行為,努力凈化定制市場秩序。
(四)注重維權引導。結合專題普法宣傳、法律“七進”、進村走訪等工作,深入農村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廣泛普及維權流程、途徑、渠道等知識,使其懂得利用法律武器處理消費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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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紡織服裝的纖維含量一直是服裝類不合格檢出率比較高的項目,主要表現在各種纖維含量超出允差范圍、纖維成分的多出或缺失。
近日,蘇州某公司向江蘇蘇州檢驗檢疫局報檢一批進口服裝共計521件,經檢驗,其中48件男款套頭衫實測成分與標識嚴重不符,洗滌標識和吊牌上成分分別為棉88%、氨綸12%,實測值為棉94.5%、氨綸5.5%,結果不符合GB/T29862-2013標準要求。
分析其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為:一是進口商質量安全意識不強。二是進口商與經銷商(代理商)對我國技術法規及標準掌握不夠,簽訂合同時質量條款定得不細致。三是到貨驗收不全面,對安衛環項目和標識是否符合我國技術法規及標準的規定未做到貨檢驗。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進口商和經營單位,要掌握我國技術法規及標準的規定,在采購時向供應商提出相關質量和標簽要求,進口產品時索要權威檢測部門的質量報告,定期實施進口產品質量安全項目的檢測驗證,對供應商進行合格評估;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選購進口服裝時要認真核查服裝上的標識標志,必要時請經營者提供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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