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康的紅燒肉與排骨
在中國民營鞋企與歐盟的6年抗辯有了實質性的結論。奧康鞋業19日晚間公告稱,近日收到歐盟高等法院判決書,最終裁定奧康抗辯歐盟反傾銷案件勝訴,駁回歐盟普通法院在2010年做出的一審判決,取消2006年以來歐盟針對奧康鞋業采取的反傾銷措施,并由歐盟支付相應的訴訟費用。
經歷一審敗訴,奧康最終笑到最后,中國鞋業也因為這次訴訟獲得借鑒。根據這次判決結果和歐盟海關法規,自申請之日起,奧康相關進出口貿易商,可以追溯退還3年期為限被征收的反傾銷稅。
貿易商可獲3年期內退稅
作為中國鞋業揚眉吐氣的一次勝利,首先讓人振奮的是,因歐盟反傾銷措施遭受損失的貿易商們,有望獲得反傾銷退稅。
2006年,歐盟對中國產皮鞋啟動反傾銷措施,征收16.5%的高額稅率,為期2年,隨后,奧康、溫州泰馬、廣東金履、廣東萬邦和新生港元等5家中國企業向歐盟普通法院提起上訴,但2010年遭一審駁回,之后除奧康繼續上訴歐盟高等法院外,其他4家鞋企均放棄上訴。
所以此次的反傾銷退稅,只有與奧康有貿易關系的進口商可以獲得退稅的資格。作為參與代理奧康歐盟反傾銷案以及上訴歐盟法院的律師蒲凌塵表示,所以此次判決勝利,其他企業不能“搭便車”。
蒲凌塵表示,隨著判決勝利,根據歐盟海關法規定,進出口貿易商可以提交申請退還所繳納的反傾銷稅,但退還追溯期限,依據法律規定為3年期內繳納的反傾銷稅,而非媒體熱炒的6年反傾銷稅全退。
在長達6年的反傾銷糾紛中,歐盟對中國鞋業采取了兩次反傾銷制裁,第一輪為兩年期限的措施,隨后又經歷了“日落復審”,延長反傾銷措施。
其實,皮鞋反傾銷調查開始于1995年,在長達十多年的往來較量中,再一次的摩擦于2011年3月31日落下帷幕。
但蒲凌塵對記者強調,這并不意味著歐盟皮鞋產業由此而偃旗息鼓,不會向中國鞋企發難,在適當的時候,歐盟產業認為有必要使用反傾銷或其他的貿易積極措施遏制中國鞋企的出口,烽煙戰火還會燃起,博弈還會繼續。
而至于具體的稅額,奧康方面表示,數額非常大,不過是退給奧康的客戶,與奧康關系不大。
多名業內人士認為,此次訴訟可以為中國其他鞋企提供法律借鑒,同時,對于目前同樣面臨反傾銷的中國光伏等行業,亦是鼓舞和振奮。
奧康的紅燒肉與排骨
盡管取得了抗辯勝利,但對奧康來說,在某種意義上,這種勝利又顯得“時過境遷”。
奧康鞋業宣傳部經理王海龍介紹,為分散反傾銷等貿易風險,最近幾年奧康已對海外業務進行調整,除歐洲外,奧康還涉足北美、中東等新興市場。原來歐洲市場在海外業務比重為80%,但目前已降至50%到60%,北美市場大約占20%。
而在歐盟業務比重下降之外,是整個奧康海外業務比重的萎縮。根據奧康鞋業上市招股書,2009年出口業務占奧康鞋業營收比重達19.92%,2010年則降至13.98%,雖然2011年3月31日,歐盟對于奧康的反傾銷措施結束,但歐美市場消費低迷,以及奧康對于國內市場的發力,導致海外業務比重繼續下跌,2012年上半年更是滑落至5%,創下歷史新低。
對于這種變化,奧康鞋業董事長王振滔幾年前曾有一個形象比喻,可作為伏筆。王振滔認為國內市場是紅燒肉,國外市場是排骨,并警示“國內市場這塊紅燒肉都丟了,再去外面撿塊骨頭,有什么意義?走國際化道路,先是國內的紅燒肉必須要把它吃好”。言下之意,奧康鞋業仍然倚重國內市場。
對于歐盟高等法院的判決,奧康鞋業也就其影響發布公告,稱“歐盟委員會已于 2011年3月31日終止了對中國和越南出口歐盟的皮鞋類產品征收16.5%的反傾銷稅,因此本次判決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據王海龍介紹,奧康鞋業在海外目前仍然是貼牌業務為主,不過這兩年產品結構和單價都在逐步優化,在貼牌客戶選擇上,也在注重高端化。
不過目前對于奧康而言,不管是銷售比重,還是毛利率,海外業務都顯得“單薄”。何況上市之后,奧康鞋業的業績壓力更是接踵而至。2011年,奧康出口業務的毛利率為16%,較之前兩年的19%有所下跌;而國內業務板塊,直營和經銷商毛利則分別為36%和17%,華泰證券研究員程遠更是認為,“出口收入占比降低,反而會拉升奧康整體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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