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花花公子”皮鞋 回家一看變“犀牛”了
顧客去“花花公子”專賣店買鞋,回家一看,買來的是“犀牛”的鞋子。購鞋發票上明明也寫著“花花公子”,為什么到手就變成“犀牛”了呢?
何先生是永康市芝英鎮人。11月15日,永康一家商場“花花公子”專賣店,恰逢店慶打折,廣告上打著“1118元的鞋子只賣15元”。
何先生心動了,現場試穿了鞋子后,他買下了一雙男款皮鞋,花了615元。
可是,等他晚上回家一看,買來的鞋子并不是“花花公子”的,而是另一個叫“犀牛”品牌的鞋。
“我去專賣店,就是要買‘花花公子’品牌的,怎么給我一雙‘犀牛’。”何先生認為店方存在欺騙行為,“‘花花公子’有名氣,如果知道是另一個品牌的,打折后還要600多元,我肯定不會買。”
11月17日,何先生來到永康12315投訴,要求“退一賠三”。店方稱,買鞋時,何先生當場試穿過,只是店員拿錯了,不存在欺騙行為。
同時,店方承認,雖然賣兩個品牌的鞋子,平時店里只掛“花花公子”一種牌子。
永康12315工作人員調查后發現,何先生拿到的購鞋發票上,沒有寫明是哪款鞋子。不過,在電腦打印的購物小票上,卻明確寫著“花花公子品牌鞋,正價:615元”字樣。
工作人員認為,據此可以認定,店方存在過錯,但不能確定是欺詐。工作人員要求店方把接待何先生的店員叫來,詳細講一下當時售賣的情況。店方稱,店員在休息,暫時不能來,并表示愿意和何先生協商。
11月19日下午,何先生和店方達成協議。店方同意“退一賠一”,即退還何先生615元購鞋款,再賠償購鞋款的1倍615元,退賠合計1230元。
永康12315工作人員提醒,一般來說,正規的專賣店,只賣一種品牌。但是,有些專賣店名不符實,正規品牌和雜牌混著賣,在購物時,消費者一定要注意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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