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做好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申報企業:
為了做好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審核工作,現將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審核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按照2008棉花年度操作執行,申報企業先在中國棉花信息網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信息錄入,上網填錄企業申報信息后,將紙制材料裝訂送達或郵寄我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審核辦公室。
二、審核時間、郵寄地址及聯系方式
我辦將于2010年8月1日至9月25日對申報企業進行書面審核,送達或郵寄地址:“烏魯木齊市民主路42號世紀大廈11樓新疆專員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審核辦公室收”,郵編830002,聯系電話:0991-2335160、0991-2331062、0991-2335321。
三、2009年未能全額領取2008棉花年度補貼的企業注意事項
2009年未能全額領取2008棉花年度棉花補貼的企業準備好以下原件材料后,在申報2009棉花年度補貼時一同帶來,進行審核認定。
(一)棉花碼單或貨票重復的申報企業,需提供以下棉花碼單或貨票重復的原件:棉花購銷合同、增值稅發票、棉花加工碼單、鐵路貨票、鐵路裝運清單、檢驗證書等證明材料。如發生移庫的申報企業需準備:棉花加工碼單、鐵路貨票、檢驗證書、異地存放的倉儲合同、入庫憑證(通過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的,提供商品棉倉單)。沒有增值稅發票的,應提交對應賣方提供的普通營業發票和所在地稅務部門提供的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證明等原件。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企業和申報材料不齊全的企業按照2008年度申報要求重新準備材料,上中國棉花信息網進入2008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網上申報系統進行重新申報后,將紙制材料裝訂送達或郵寄我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審核辦公室。
四、注意事項
(一)申報2009年棉花年度的申報企業要在2009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信息錄入。避免進入2008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網上申報系統錄入信息。
(二)申報企業要按照簽訂購銷合同時注明的“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由誰進行申報認領”或在補充合同證明上注明上述條文的申報補貼方來進行申報,申報企業要和有業務聯系單位積極溝通協調,分清各自申報的棉花批號,分清責任,防止兩家申報企業對同一批棉花進行申報。{page_break}
(三)申報企業如有棉花代加工的行為,要與棉花代加工企業聯系,避免棉花代加工碼單和棉花加工碼單編號重復。
(四)鐵路裝運清單我辦在申報2008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時已做了要求,申報企業必須提供新疆各鐵路發運站點的原始單據,自制的鐵路裝運清單加蓋各鐵路發運站點憑證一概無效。
(五)申報企業要認真準備和核實所有申報材料,防止上述行為發生。由于企業不認真準備、核實和上報材料,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申報企業自行承擔。
(六)申報企業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注意我辦在本辦網站(http://xj.mof.gov.cn)和中國棉花信息網上發布的信息。
五、審核程序
(一)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審核辦公室對申報企業申報的書面材料和網上信息進行初步進行審核。
(二)將每個申報企業錄入的單批信息與2009年棉花年度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申報的全部企業申報信息在數據庫里進行一一對比,如發現錄入的信息重復,審核人員進行分析后,數據庫對上述重復批次進行剔除。
(三)審核人員對全國申報企業按照分省市地區進行整理后,上報財政部。
六、罰則
申報企業必須真實申報企業資料,嚴禁弄虛作假。通過審核如發現申報企業有故意重復申報和虛假申報的行為,我辦將取消申報企業當年及今后年度的申報資格,剔除全部申報補貼,并根據《出疆棉移庫費用補貼審核細則》進行嚴肅處理。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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