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開審職業(yè)“碰瓷” 花甲老人
據(jù)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市東城法院今天(9日)上午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已經(jīng)年逾花甲,在長達八年的時間里,先后在北京市東城、西城、海淀等多處路口 “碰瓷兒”,騙了158位被害人。他為什么屢屢得手?又將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呢?詳細情況我們連線中央臺記者孫瑩,了解案件審理情況。
主持人:被告人是如何實施“碰瓷兒”的,怎么能騙那么多人,沒有人懷疑嗎?
記者:法庭開庭審理之后,只有一位被告人到場,也就是幫助這個老年的被告人“碰瓷兒”的李某到場參加審理。據(jù)他交代,被告人孫萬祥是采用在人行橫道內(nèi)利用自行車故意碰撞機動車后假意摔倒這種方式行騙,孫萬祥自己從2001年2月到2009年9月先后在北京市東城區(qū)、西城區(qū)、海淀區(qū)等多處路口騙了139個受害人,一共騙得12萬余元。
他在2009年10月份得了中風(fēng),所以他叫上了鄰居李某,由李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將他和自行車送到北京市東城區(qū)交道口,和平里東街,還有雍和宮安外大街這些地方,在這些繁華路段的十字路口,他自己推著自行車東倒西歪地撞到別人的車上,這樣又騙了19個人,騙了一萬多元。
為什么大家都不追究他?是因為受害人看到一個老人撞到自己的車上都比較擔(dān)心,真的帶他去看病會查出很多毛病。當(dāng)老頭提出私了,要幾百元自己去看的時候,即使懷疑也不想跟他糾纏,就想馬上把這件事了了,所以他屢屢得手,再加上他后來患上半身不遂,更沒有人愿意多糾纏。
他在長達8年的時間,騙了100多人,幫他一起詐騙的李某一共分得4000多元。今天在法庭上還播放了一段東城分區(qū)刑偵支隊民警抓獲他的錄像,記錄著他們怎么來路口進行“碰瓷兒”。先是李某把老人帶到路口,然后老人瞅準(zhǔn)機會自己推著自行車撞到別人車上,進行敲詐。
檢察院認(rèn)為他們構(gòu)成詐騙罪,而且是數(shù)額巨大,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將對他們追究刑事責(zé)任,因為被告人孫某半身不遂,此前是在養(yǎng)老院取保候?qū)彛裉焖麨槭裁礇]有到庭呢?一會兒庭審結(jié)束之后我們還要跟法庭核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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