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法草案正式步入一讀:高階法規優化市場生態,推動期市高質量對外開放
本周,期貨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初次審議,這也是我國首次專門立法規范和促進期貨市場健康發展。
對于期貨法提請審議的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表示,近年來,我國期貨市場得到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商品期貨交易總量連續11年位居全球第一,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金融期貨及衍生品也蓬勃發展。
制定出臺專門的期貨法,將更好發揮期貨市場的功能,對進一步活躍商品流通、促進要素資源市場化配置、穩定企業生產經營、推動相關產業升級、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等具有重要意義。
期貨法治建設進入新階段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步開始,國內期貨市場已經發展了30余年。
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國內期貨市場單邊成交量和成交額分別為61.53億手和437.53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55.29%和50.56%。其中,商品期貨(不含期權)交易量為59.29億手,位居世界第一。與之相關的期貨公司總資產也在2020年底達到9848.25億元。
但這樣龐大的市場卻一直缺少高階法規的規范。目前,國內期貨市場主要依靠國務院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監會發布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自律管理規則進行管理。
南華期貨董事長羅旭峰即表示,此前期貨業一直都采用行政規章和行業自律的形式,對市場、公司、從業人員的行為進行規范和約束。但隨著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通過期貨市場進行風險對沖、資源配置和套期保值的企業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越來越多,期貨作為衍生工具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在社會經濟領域的方方面面都呈現出越來越大的影響力。期貨市場也進入到需要用法律典章來規范的歷史新階段,市場重要性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關于期貨法的具體內容,有長期從事期貨相關訴訟的國內律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未來期貨法或大概率在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的處罰上,借鑒現有的證券法內容,提升違法成本。
市場對外開放迎來法律支撐
羅旭峰即表示,通過立法可以對期貨市場中一些不明晰的地帶進行規范和約束,使更多投資者放心地參與市場交易,這為境外投資者進入中國市場開展期貨業務創造了公平有序的業務環境,為中國對外開放創造了更有利的條件。
據業內人士介紹,當前,以主要期貨市場價格作為交易基準是國際大宗商品貿易的重要特征,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貿易國,是全球大宗商品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我國鋼材、銅、鋁、鐵礦石等大宗原材料的消費量占全球一半左右;原油消費量占全球的1/7,是全球最大的原油進口國,對外依存度超過70%。但我國期貨市場主要以境內交易者為主,形成的價格主要反映境內市場供需狀況,國際影響力不足,缺乏國際定價話語權。
為此,近年來,我國期貨市場正著力構建雙向對外開放的局面,在原油、鐵礦石、PTA等特定品種引入了境外交易者,允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參與境內商品期貨、金融期貨、期權交易,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取消。除此以外,三家境內商品期貨交易場所均已在境外依法注冊并展業。“但目前我國調整期貨市場的法規位階不高,《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主要規范境內期貨交易,對市場對外開放涉及的跨境監管制度等缺乏安排,因此境外機構交易者參與我國期貨市場仍存在疑慮。”有接近監管層的期貨人士表示,期貨法的缺位影響了我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的效果,制約了期貨市場國際競爭力的提升,當務之急是為我國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提供法律支撐。
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韓乾也指出,期貨法最終如順利出臺,將大幅提升我國期貨市場的法治化水平,消除諸多政策法規上的不確定性,提高市場治理透明度,有利于增強外資機構在我國期貨市場交易的信心。
整體而言,期貨法出臺后,將有望從“引進來”和“走出去”兩個方面構建境內外期貨市場的互聯互通,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進一步推動我國期貨市場高質量對外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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