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000971):收到法律文書暨訴訟進展
證券代碼:000971 證券簡稱:*ST 高升 公告編號:2019-89 號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律文書 暨訴訟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收到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沈陽中院”)出具的(2019)遼 01 民初 676 號《應訴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相關法律文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況 公司大股東關聯方北京文化硅谷資產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化硅谷”)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與北京北洋博天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洋博天”)簽署了《借款協議》,借款金額 6,415 萬元,借款期限 90 天,借款年利率為 24%。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為該筆借款提供了擔保。2018 年 9 月 30 日,文化硅谷與北洋博天簽署了《關于借款展期及新增借款安排的補充協議》,出借方北洋博天同意對第一筆借款的期限予以展期,并向借款方文化硅谷新增 6,414 萬元借款,將《借款協議》中約定的借款期限從原日期展期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并除第一筆借款的擔保方外,新增公司前兩名股東北京宇馳瑞德投資有限公司、藍鼎實業(湖北)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作為擔保方,對上述兩筆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上述內容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關于公司主要資產被凍結暨違規擔保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9-81 號)。 二、相關法律文書的主要內容 根據沈陽中院出具的(2019)遼 01 民初 676 號《應訴通知書》、 《民事裁定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沈陽中院已受理北洋博天訴公司借 款合同糾紛一案,公司應當于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沈陽 中院提交書面答辯狀及其他相關材料。根據北洋博天提起的訴訟保全 申請,沈陽中院裁定凍結公司等八名被申請人銀行存款 150,722,048.72 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財產。 公司通過網上銀行及企查查 APP 查詢的方式,獲悉北洋博天申 請凍結公司銀行賬戶情況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 凍結金額(人民幣元)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桃支行 1813088809026001208 602,113.08 中信銀行北京海淀支行 8110701014100621508 202,214.60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長安街支行 20000031441700009704733 434.52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長安街支行 20000031441700012674964 3,541.94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0110700102000001739 800.74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關于上述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的通知及 相關法律文書。 二、對公司可能產生的影響 上述違規擔保事項系公司董事長未經公司審批程序違規使用公 司印章所致。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后,公司將積極通過合法渠道主張權 利,解決上述因違規使用印章導致公司涉訴的情形。上述事項對公司 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的影響尚不能確定。公司將持續跟進相關事 項進展,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所有 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 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 O 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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