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商標之爭勝訴 喬丹體育“山寨”帽子仍難摘
10月27日,有消息稱,中國運動品牌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將參加中國國際時裝周。不過,中國商報記者發現,雖然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判決喬丹體育的商標并未損害國際球星邁克爾·喬丹的肖像權,但對于喬丹體育來說,其想摘掉“山寨”帽子仍不太容易,品牌升級之路也面臨諸多困難。
“美國喬丹”與“中國喬丹”的拉鋸戰
今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結喬丹商標爭議案,判決喬丹體育商標并未損害邁克爾·喬丹肖像權。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喬丹體育的商標沒有體現邁克爾·喬丹個人特征,不具有可識別性,不構成損害肖像權。
喬丹體育于1991年注冊“丹橋”商標,2000年將企業名稱改為喬丹體育。2012年,邁克爾·喬丹起訴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請求注銷其多項商標。圍繞喬丹商標是否侵權,雙方打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
2012年2月,邁克爾·喬丹以“爭議商標的注冊損害其姓名權”為由起訴喬丹體育。他對外表示,采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本人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并不是錢的問題。我國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在2012年3月和10月兩次駁回邁克爾·喬丹的商標撤銷申請,明確表達了“喬丹”并非Michael Jordan的姓名,喬丹體育注冊使用“喬丹”商標不侵犯其姓名權的立場。
2015年,邁克爾·喬丹向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判,撤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爭議裁定。今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結喬丹公司商標爭議案,判決其商標并未損害喬丹肖像權。
官司阻礙喬丹體育品牌升級
據媒體報道,今年是喬丹體育進行首次公開募股的關鍵時間點。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信息,今年4月,喬丹體育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申請已通過初審。據悉,目前喬丹體育處于正常的排隊狀態,若進展順利,喬丹體育有望在今年底或2020年初進入A股市場。
其實早在2011年11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便首次通過了喬丹體育遞交的上市申請。彼時業內一度認為,喬丹體育很有可能擊敗安踏和李寧,成為中國第一家登陸國內A股市場的運動用品企業。然而,喬丹體育被邁克爾·喬丹的一紙訴狀擋住了上市之路。
根據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上市必須滿足“不存在重大償債風險,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的條件。顯然,當時的喬丹體育不滿足上述條件。2014年11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也明確表示:“喬丹體育存在重大未決訴訟,我會將在相關受限因素消除后,按程序推進后續工作。”
在喬丹體育陷入商標糾紛的這段時間內,安踏、特步、361°等國內運動品牌母公司相繼成功上市。
服裝行業專家李亞輝向中國商報記者表示,雖然這次判決解除了喬丹體育上市的一大障礙,但耽誤了企業不少時間。目前,喬丹體育面臨一個兩難的境地。如果繼續使用“喬丹”的漢字標志難免讓消費者認為這是“山寨”品牌,可如果完全放棄則意味著需要重新打造新的標志,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他認為,這個爭了八年的標志對喬丹體育未來的品牌升級沒有過多幫助,可謂“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中國商報記者在向消費者了解情況的過程中發現,一部分消費者分不清Air Jordan 和喬丹體育的區別,另一部分消費者可以分清兩者的區別,但多數認為喬丹體育是個山寨品牌,不會購買該品牌產品。
目前,很多家喬丹體育專賣店突出“QDSPORTS”標志,弱化“喬丹”漢字標志。
中國商報記者試圖聯系喬丹體育公關部,就是否會完全改變喬丹體育的標志以及未來發展方向等問題了解情況,但截至發稿前尚未收到回復。
李亞輝認為,目前我國的體育產業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政府和企業均在發力體育消費。喬丹體育做出改變不僅是想要消除“山寨”印象,更重要的是在新的風口下把握發展機會。
來源:中國商報 作者:頡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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