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府大力扶植制鞋產業
6月7日,從河南省政府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獲悉,承接產業轉移并進入產業聚集區的皮革制品(不含皮革)、鞋業制造等,將給予諸多優惠政策。
意見說,《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需由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部門核準外,由各省轄市、縣(市)發展改革部門或產業集聚區(含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省政府批準的城市新區)管委會按屬地原則進行核準。也就是說,屬于哪個市縣管理的,權力下放給哪個市縣。
將承接產業轉移并進入產為業聚集區的包括皮革制品、鞋業制造在內的鼓勵類允許項目,其外資項目環評審批權下放至省轄市。省政府鼓勵中國公司在豫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結算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對于經過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研發機構,將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元、100萬元的項目資助。
2010年12月31日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確需進口的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于2010至2012年成功實現境外上市的企業,省財政按募集資金數額的1%給予獎勵。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