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產能仍需政策支持
今年是我國“十一五”規劃的最后一年,5年前制定的所有任務指標都將在今年年末進行通關大考。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18個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并要求這些企業的落后產能必須在今年9月底前關閉。淘汰落后產能這一關已是迫在眉睫。
記者從工信部消費品司紡織處了解到,此次公告的201家印染和25家化纖淘汰落后產能企業中,一些企業的設備早在2007年就已經被拆除,不少企業早就主動淘汰了自家的落后產能,而并非被動地接受政府的這一要求。如名單中浙江桐昆集團10萬噸產能的紡絲機、卷繞機,浙江遠東化纖集團有限公司22臺加彈機共10.82萬噸的紡絲生產線,廣東新會美達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一批上世紀80年代初低中速紡絲生產設備等早已被企業自動淘汰。事實上,像上述3家業界知名企業雖然榜上有名,卻更應該視作被表彰的對象。因為在不斷的產業升級中,他們早已自行拋棄了那些嚴重制約企業發展的落后產能。
相關人士還告訴筆者,客觀地說,全國無論此次列入名單的還是并未列入名單的企業,在淘汰落后產能上大部分都具有主動性,特別是江蘇省吳江市,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很早就完成了這項工作。相對而言,浙江、廣東等產能比重較大的省份,淘汰落后產能的速度會有所不同,但此次公告的限期必將大大加快他們的淘汰步伐。
工信部部長李毅中明確表示,落后產能物耗能耗高、環境污染重、安全無保障,是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的表現,是導致中國發展質量和效益不高、競爭力不強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才能改變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產出的粗放型發展方式,才能為先進產能騰出市場容量,緩解產能過剩矛盾,促進產業健康發展,才能優化產業結構,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實現工業由大變強。
早在今年5月,工信部就已向各地方政府下達了2010年18個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任務,其中淘汰印染行業落后產能31.3億米。國家發改委也已要求有關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列入淘汰落后產能名單企業的落后產能在2010年9月底前關停。對未按規定限期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國家將采取吊銷排污許可證,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批準新增用地,相關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生產許可,已頒發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要依法撤回等強硬措施。故此,9月大限迫在眉睫。與此同時,有關人士呼吁:對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仍應按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支持;對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較重且完成較好的企業,國家應給予更多的支持,在安排技術改造資金、節能減排資金、投資項目核準備案、土地開發利用、融資等方面予以傾斜,以體現賞罰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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