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關鍵是提高收入
實施意見具體和細化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的要求
2009年10月26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的批復》(下簡稱《規劃》),明確了2015年中部地區崛起的12項主要量化目標和一系列定性的任務要求,并提出了2020年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總體目標。實施意見是對《規劃》要求的具體和細化,要求各省及國務院相關部門在2010年底前將落實《規劃》的具體意見上報發改委。
總體進度要求:“一年開好局、五年大發展、十年新跨越”。要求中部六省一年內(2010年)建立保障《規劃》實施的機制,制定實施方案;五年內實現《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面完成《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目標。
全面落實八大重點任務。要求各省編制《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實施方案,落實糧食補貼政策、農業保險政策等;落實鋼鐵、石化、有色金屬產業調整振興規劃,促進中部地區原材料工業結構調整;建設現代裝備制造及高技術產業基地,實施國家汽車、裝備制造、船舶、紡織、電子信息、輕工業調整振興規劃;指導中部六省編制“十二五”交通發展專項規劃,促進中部地區物流和旅游業發展的政策;落實重點地區發展規劃;落實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促進社會事業發展;落實中西部地區實施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同事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明確實施主體,加強協調聯動,加強督促建設,強化分析評估。中部六省是實施《規劃》的主體,制定具體方案,落實相關政策;國務院有關部門及中部六省各行政首長之間要加強協調與溝通;中部六省定期做好檢查并向發改委匯報實施情況;發改委跟蹤分析實施效果,并適時對《規劃》進行調整。
中部崛起的關鍵是提高收入
就《規劃》本身,我們認為最重要的是提高中部地區的收入水平。提高糧食產量以及增加補貼和擴大保障范圍被列為具體任務的首位,因為中部地區的農民及低收入者占比應該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而這是中國“收入倍增計劃”受益的主體。
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會擴大市場,孕育新的行業和消費市場,也會為適合內需的產業向中部的轉移、以及已有產業的結構升級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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